加拿大华人网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 > 社会万象

九江断桥索赔案再次开庭 收费30年究竟合法不合法

www.sinoca.com 2009-01-05  南方都市报网络版


  有物价局批文收费是不是就合法?九江大桥收费30年的依据是什么?昨日(4日),广州海事法院再次开庭审理九江大桥索赔案,原、被告双方就大桥收费的合法性以及大桥设计问题再次展开唇枪舌剑。原告广东佛开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佛开高速)向法院提交了一份交通部文件,作为其收费30年的依据,并称收费是作为公司收入来源。但是被告———“南桂机035”船主杨雄与该船挂靠的裕航船务公司方面对这份文件并不买账,认为交通部也要依法行政,此文件与现行法律法规相悖。此案仍在进一步审理中。

  焦点1收费依据

  被告:费用早就收够了

  原告:还完贷收费仍有据

  九江大桥断桥索赔案第一次开庭时,法庭当庭询问了佛开高速九江大桥收费30年的依据。昨日,佛开高速向法庭提供了7份证据,欲证明其收费合法性。佛开高速提交的交通部文件(交体发「1995」1071号文)显示,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公司(以下简称粤高速)发行B股,要求对九江大桥及广州至开平高速公路收费30年,收费作为该公司收入来源,交通部同意了此请求。

  被告方对于这些证据并不买账。运砂船挂靠的裕航船务公司代理人叶毅认为,这些证据已经过了举证期限一年多。而且,九江大桥当时投资了9980万元,其中交通部划拨400万元,贷款5000多万元,交通厅也有投资,应当是《收费公路管理条例》规定的政府还贷收费项目,还贷期限是15年,目前已经过了期限。

  “哪条法律给交通部权利让原告收取30年的过桥费?”运砂船船主杨雄的代理律师许光玉直接炮轰这份1071号文,称如果没有法律依据,只能说这份文件是无效的。原告方表示,没有证据证明交通部文件是一份违法文件。如果被告方对1071号文件有意见,理应对交通部提起行政诉讼。整个九江大桥的投资是9980万元,而佛开高速一年的过桥费就可以收5100多万元,从1988年到1995年,大桥已经可以收2亿多元了,不符合收费还贷的要求。庭后,佛开高速方面一位代理人称,即使还清了贷款,九江大桥收费也有依据。

  焦点2大桥转让

  原告:省厅文件要求转让

  被告:文件只是同意转让

  佛开高速提供的一份1999年11月17日的省交通厅急件显示,省交通厅同意粤高速转让九江大桥给佛开高速,要求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转让手续。

  船主杨雄的律师认为,这份文件只能证明交通厅同意粤高速将九江大桥转让给佛开高速,但是无法证明进行了转让。

加拿大华人网 http://www.sinoca.com/


上一篇:衣柜埋伏12小时34刀砍死表叔 高中生终审判死
下一篇:甘肃陇南政协原副主席受贿近140万获刑11年

[声明] 加拿大华人网刊载此文不代表同意其说法或描述,仅为提供更多信息,也不构成任何投资或其他建议。转载需经加拿大华人网同意并注明出处。本网站部分文章是由网友自由上传。对于此类文章本站仅提供交流平台,不为其版权负责。如果您发现本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文章,请联系我们。

网站完整版 | 广告服务 | 网站声明 | 网站留言 | 联系我们 | RSS
Copyright © 2000-2015 加拿大华人网 SinoCa.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