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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第一美女杀手:集博士、律师、法官于一身(图)

www.sinoca.com 2015-11-13  文史月刊


  女杀手、女革命家、女博士、女律师、女大学校长、女法官、女厅长、女特使……这么多在我们今人看来似乎判若云泥、水火不相容、很不搭界的头衔,怎么会 “戴”在同一个人的身上呢?可是,在中国这样一个独特的国度,在曾经那样一个特定的年代,这样的事也就真实地出现了。

  本文摘自2006年第4期《文史月刊》,作者张玉光,《民国女杰——郑毓秀》。

郑毓秀早年留影

  女杀手、女革命家、女博士、女律师、女大学校长、女法官、女厅长、女特使……这么多在我们今人看来似乎判若云泥、水火不相容、很不搭界的头衔,怎么会“戴”在同一个人的身上呢?可是,在中国这样一个独特的国度,在曾经那样一个特定的年代,这样的事也就真实地出现了。

  这位女强人、“牛老太”、老前辈究竟是谁呢?

  她叫郑毓秀(1891-1959),别名苏梅,生于广东省广州府新安县西乡乡屋下村(今深圳市宝安区西乡镇乐群村)一个封建官吏家庭。祖父郑姚,穷苦出身,后在香港发迹,成为大商人,曾赈济黄河水灾,受到慈禧太后的封赐;父亲郑文治,清末户部一官吏。

  她身上的“中国第一”可多了:她是第一位加入法国法律协会的中国人、中国近代史上女子参政第一人,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位女性博士、第一位女性律师、第一位女性省级政务官、第一位女性地方法院院长、第一位女性审检两厅厅长、第一位参与起草《中华民国民法典草案》的女性、第一位女性非官方外交特使……当然,她还是民国第一女杀手、深圳近代史上第一位著名女性。与秋瑾、宋庆龄、陈撷芬、何香凝、邓颖超等人一样,她是民国时期少数开风气之先的女中翘楚,著名的社会活动家、出色的革命家和女权运动的鼓吹者。

  根据史料记载,这位郑毓秀打生下来就与同龄的女孩子大不相同。她自幼聪明伶俐,其母为了让她有一技之长,便常常教她诵读经文;但她天性叛逆,对三纲五常、三从四德之类置于脑后。当时裹脚之风犹存,可她竟不缠脚,家人担忧她将来难以嫁人;然而任凭家人软硬兼施,年仅五六岁的小毓秀死活不让,家人无计可施最后只好作罢。

  1904年郑毓秀年方13岁。当她得知祖母在她年幼时,就把自己许配给了当时的两广总督之子,竟颇为不满,亲自写信给男方,解除了这个未经其同意的婚约。为此她惹了一场风波,只好离家出走。翌年郑毓秀进入天津一所教会学校“崇实女塾”,接受西式教育。1907年她随姐姐东渡扶桑,在日本期间接受孙中山反清革命思想的熏陶,认识到要救国就只有反清。次年经廖仲恺介绍她参加了同盟会,不久即回国从事革命活动。

  在此期间,孙中山联合海内外各派革命党组成同盟会,主张用暴力方式推翻清王朝,先后发动了6次武装起义,但都相继失败,大批革命青年为此失去了宝贵的生命。以梁启超等为代表的保皇党则乘机批评革命党的暴力革命,尤其是批评孙中山等人“徒骗人于死,己则安享高楼华屋,不过是远距离革命家而已”。同时革命党内也出现了一股“倒孙狂潮”。为挽救革命、挽救同盟会,汪精卫主动提出自己去北京刺杀清政府高官,用鲜血来证明革命领袖们并不是贪生怕死的“远距离革命家”,使党内外的怀疑人士重树对革命的信心。

  汪精卫计划自己和黄复生先期抵达北京作准备,然后由喻培伦、陈璧君等人再携带炸弹进京。1909年10月,汪、黄两人乘英国船来到天津,郑毓秀专程迎接他们。廖仲恺特别写信给郑,要她全力帮助汪、黄等人的暗杀活动。双方见面后,汪精卫说:“听说最近北京火车站盘查很严,我们这些男人携带炸弹易引起怀疑,想请你帮我们把炸弹带入北京。不过这是一件非常危险的事,炸弹在路上一不小心就有可能爆炸。”郑毓秀当即答应:“如果不会爆炸还叫什么炸弹,这事交给我好了。”凭借自己的机智勇敢和社交界的名气,以及一位西欧外交官和几位外国朋友的掩护和帮助,她非常出色地完成了任务。此后是在1911年末辛亥革命爆发后一两个月里,郑毓秀曾多次为革命党人秘密运送军火、传递情报,也干得很成功。

  郑毓秀作为近代中国舞台上颇富传奇色彩的女性,曾两次参与革命党人暗杀清廷要员的活动,故被称为“民国第一女杀手”。(当然,她这个杀手与一般杀手还是大不相同的。她既不是凶神恶煞、面目狰狞可怕的那种,甚至连真刀实枪、面对面较量也没有。她更多的只是暗杀行动的策划者、组织者和指挥;而且第一次计划又并未真正实施,第二次则只是旁观人家去干——这人还是她姐姐的男朋友。但作为一个女流之辈,况且是早在整整100年之前,那还是很了不起的。)加拿大华人网 http://www.sinoc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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