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民党还有军妓制度??看到文章标题时大伙们不要感到惊讶,因为这是真实存在的!话不多说,让我们揭开“军中乐园”的神秘面纱吧!
国民党军队为什么要开妓院??事情大致是这样的:1949年(民国38年)大批国民党士兵溃败,从中国大陆仓皇撤离,退守金门。此时,大部分驻军在当地村落的民房、庙宇、祠堂中借住。这些当兵的与居民相处后,久而久之难免会出现一些男女感情纠纷,当地妇女被驻军强暴的案例屡见不鲜,导致岛上出现一系列治安问题。不光在金门,同属其外岛的澎湖、马祖,也有类似情况出现…
1950年(民国39年),为“圆满”解决这一问题,时任五十二军政战主任杨锐提出建议、“国防部总政治部”主任蒋经国批准,由“金防部”司令官胡琏具体操办,决定于1951年(民国40年)在金门设立的军队妓院,台方称其为“军中乐园”或“八三幺”。
所谓“军中乐园”,其实就是妓院,“园”中的“侍应生”,指的是女性性工作者。对于“侍应生”的招募,面向台湾各个地区,这其中有自愿的,也有被强迫的。
一些贫苦女性认为,在这里做“侍应生”不会受到黑道的欺负,而且从薪酬上看,与军方三七开也算得上“厚道”。
当然,也有一些未成年少女被人贩子拐卖,抵押到“军中乐园”,被迫充当军妓,出卖灵魂与肉体。稍有不从,便会遭到毒打…最可恶的是,其中一些情况,是国民党军方完全知情的。
这种逼良为娼、把人往火坑里推的罪状,情节十分恶劣…加拿大华人网 http://www.sinoc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