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载,江苏省镇江市国土资源局原副局长袁华荣因贪污受贿200万元被判处有期徒刑。让人为之扼腕的是,袁华荣曾参加过自卫反击战,先后荣立3次三等功、2次二等功、1次一等功,至今身上还残留弹片,还曾被中央军委授予“共和国卫士”荣誉称号,获得国家一级英模勋章,受到党和国家领导人接见。然而,其人生结局正如人们所说的,闯过了枪林弹雨,却倒在糖衣炮弹之下。
一个有着如此之多之高荣誉的党员干部、战斗英雄落到这一步,确实不能不令人深思。新中国成立前夕,毛泽东就曾告诫全党同志:“可能有这样一些共产党人,他们是不曾被拿枪的敌人征服过的,他们在敌人面前不愧英雄的称号;但是经不起人们用糖衣裹着的炮弹的攻击,他们在糖弹面前要打败仗。”这一案例再度证明了这一告诫的正确性和接受告诫的必要性。
袁华荣案特殊就特殊在,他是一个有功之臣、英雄模范,有过崇高的荣誉,有过辉煌的历史,让多少人为之景仰。这就不能不让人深思,是什么把荣誉与犯罪勾连在一起?
袁华荣在忏悔中是这样说的:回首荣耀的过去,仿佛就在昨日。个人的腐败,不仅断送了自己的前途,而且毁掉了幸福的生活。我的堕落再次证明,功臣与罪犯之间确实没有天然的鸿沟。这也意味着权力一旦与金钱结为兄弟,权力就必然会堕落。
这一教训非常深刻。其一,荣誉是不能当作资本的,功劳簿也不能成为安乐椅。任何荣誉、任何功劳,只能代表过去,当下的人生本钱只能归零。但现实生活中,有的同志缺乏这样一种清醒的认识,总觉得自己曾经付出过不少,利益上总该有些回报;总觉得为本地区本单位建设做出了很大成绩,不能让自己手中空空如也。当年的黄克功、刘青山、张子善就是如此,如今所谓的“59现象”,所谓的“补偿心理”等,大都也出之于此。事实让人不能不承认,有的人为本地区本单位建设发展是立下汗马功劳的,有的人在执行急难险重任务、维护人民生命财产中是做了奉献的。但这并不等于说,我们就可以此作为本钱过腐化堕落的日子,可以此为筹码向党和人民索取待遇。党的性质和宗旨不允许我们这样做,法律法规也不允许我们这样做,党和人民给予的荣誉待遇就是对我们付出的回报,如果还允许特殊化,那对社会是不公平的,也毁掉了英雄模范的荣誉和尊严。其二,权力任何时候都不能和金钱勾兑。我们党十分明确,一切权力来自于人民,一切权力只能为人民。如果将权力用之于己,为个人谋私利,让亲友得好处,那就是犯罪。对于这种犯罪行为,不论是什么人,权力有多大,功劳有多大,都不可能是“铁帽子王”。周永康、徐才厚等就是典型案例,我们不能掌了权就忘了法,见到利就无视纪。习主席说,要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这不只是保持权力只能为公,也有利于权力者不被权力所腐蚀。
作为一名军人,特别是领导干部,有不少都在执行抢险救灾、反恐维稳、军事训练以及完成其他任务中立下功劳、建立功勋,这种精神和品德值得褒奖,也值得人们铭记,但是作为个人,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它只是人生历史中的一道彩虹、一抹霞光,只能成为事业进步的一种激励,而绝不能当作寻求物质回报的本钱和筹码。我们曾经闯过了战场上的枪林弹雨,也要能闯得过金钱物质这个枪林弹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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