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5年日本代表正式向中国递交投降书。(资料图)
中国是世界上陆地边界线最长的国家,与俄罗斯、印度等14个国家接壤。与此同时,中国与日本、韩国之间在东海存在着海洋边界划分问题,与日本之间存在着钓鱼岛争端,与菲律宾、越南、马来西亚、文莱等东南亚各国在南海存在着海洋边界划分与岛屿主权争端。以上问题的总和直接触动了中国核心利益之中的“国家主权” 利益和“领土完整”利益,并在不同程度上影响到其他四项核心利益,特别是影响到“国家安全”利益。至于以上每一项领土争端(例如中日钓鱼岛争端、中菲海域争端)相对于“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这两项核心利益的总体而言,则属于局部利益。
从2012年4月石原慎太郎与美国鹰派政治家共同策划“购岛”、日本政府于同年9月对钓鱼岛实施所谓“国有化”以来,中日围绕钓鱼岛的领土主权争端和东海海域划界争端曾经发展到白热化的地步。显然,这个争端是由日本方面挑起的,而从中国方面看,所谓中日“岛争”也成为中国外交和军事斗争的一个空前突出的热点。虽然钓鱼岛的领土主权争端和东海海域划界争端相对于中国“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的总体利益而言,乃至相对于中国六大核心利益的总体利益而言,显然是属于“局部性核心利益”,但是,事关中国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的某些核心利益的局部性,并不意味着它在各种核心利益当中受关注程度和战略优先顺序必然是靠后的。因为它是由于日本方面不断对我挑衅与“激怒”才使这个局部矛盾不断激化,而且上升到中日之间的“战略对峙”。同时钓鱼岛争端问题又与日本的错误历史认识问题存在着密切关系,致使中日“岛争”在一个时期上升为我们维护国家核心利益斗争的“最前线”,中日矛盾从非对抗性矛盾上升到局部的对抗性矛盾,在一定时期我与日方展开坚决的、毫不妥协的斗争是完全必要和正确的。
然而,应该看到中日关系“现在处于一个历史性重构的长进程中,看待中国与周边关系,要放在这个百年重构的长进程中,要有长视野,要有战略耐心”。此处所说的“百年重构的长进程”,恰与前文中萨缪尔?亨廷顿所言“长期而言,最后日本可能还是不得不追随中国”的预言相对应。那么,日本在什么条件下会走到“最后日本可能还是不得不追随中国”的境地呢?从日本一贯追随先进、服膺强大的民族秉性来看,“这个条件”就是要让日本人的心理从目前的“一方面嫉妒中国的发展,一方面并没有对中国服气”的状态真正转变到对中国的先进和强大彻底服气的状态(当今日本人对华心理可概括为:对中国 GDP超过日本的失落感,对中国依然是发展中国家的优越感,对中国军事力量崛起的恐惧感)。目前中国的GDP虽然超过了日本,但是经济“存量”依然不如日本,人均生产性财富只及日本的几分之一。
丁学良认为,“这个条件”就是中国再次成为“文明输出国”,而“要使当代中国对日本的冲击上升到 ‘黑船来航’对日本冲击的更高文明水平,中国本身就必须首先达到‘文明全面复兴’的高度”。这意味着解决中日之间的问题的根本,还在于搞好我们自己的事情,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把中国建设成为一个经济繁荣、政通人和、文明健康、以德服人、受到国际社会尊重的大国,不仅实现“中国梦”,而且引领“亚太梦”,正可谓“小胜靠力,中胜靠智,大胜靠德,全胜靠道,道乃德、智、力之和”。
从这个长远目标反观当前,我们应根据形势发展,审时度势,在全面维护国家核心利益的前提下,处理好维护各种核心利益之间的关系,处理好维护全局利益与局部利益之间的关系,对维护各种核心利益、全局利益与局部利益的力度和优先度进行适时的合理调整,以高度的政治智慧和外交努力,努力化解热点问题,防止“热点”变成“爆发点”,避免周边地区长期存在与我们势不两立的“敌国”,以维护和延长中国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为我们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营造一个和平稳定的外部环境。
中日矛盾焦点:“中日必有一战”将是“创新之战”
1894 年中日甲午战争以来,战争与和平问题一直是中日矛盾的焦点。看当今中日之间的主要问题:历史上日本的战争、战败与战后是“过去的”战争与和平问题;钓鱼岛争端是“现在的”战争与和平问题;安倍“修宪”使日本成为“能进行战争的国家”,是“将来的”战争与和平问题;2014年安倍,多次提出“积极和平主义”,其实与100年前一战肇事者们所做的“和平秀”在逻辑上并无二致,这就是“和平诚可贵,不惜用战争来捍卫它”;2015年夏季,据报道“安倍将借二战周年纪念之际发表其对战争与和平的看法”,令人拭目以待。总之,中日之间的几乎所有主要问题,都牵连到同一个问题,这就是战争与和平。
在军事领域的矛盾是中日矛盾中最深刻、最尖锐、最具有刚性的结构性矛盾。为了落实中日四点原则共识,固然需要加强民间交流,加强环保合作,但是,更重要的是解决好“战争与和平”这个根本问题。
1945年日本政府在密苏里号战列舰上向盟军投降。(资料图)
(一)中国的对日“军事斗争准备”应提升到军事创新境界
中日首脑会见后,尽管中日关系出现了缓和的迹象,但日本“借美制华”的军事战略并没有改变,中国仍然需要做好军事斗争准备,而且在“军事斗争准备”方面也要“转方式、调结构”,注意保护环境,从数量型的军备走向质量型的军备。
习近平主席在2014年8月指出,我们要“与时俱进大力推进军事创新”。笔者理解“军事创新”的基本含义是:由于技术革新,使过去不可能实现的各种新武器等组成的新军事系统的开发成为可能,进而引发对各种新武器等组成的军事系统加以运用的战略战术、作战思想、战争模式、组织体制、军事管理发生相应的深刻变革。根据“军事创新”的基本含义,可以看出:“军事创新”的原点在自然科技革新,“军事创新”的内涵涉及军事思想、军事管理、军事组织等等,则离不开社会科学的支持,总之,包括自然科技和社会科学在内的科学技术构成了“军事创新”的核心,构成了一国的经济力、军事力乃至综合国力的核心要素。加拿大华人网 http://www.sinoc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