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边境一士兵持枪离队 部队悬赏10万元
5月16日讯 今日,四川新闻网记者从有关渠道获悉,巴中籍云南持枪离队士兵陈鑫,在各方面的努力下,已于上(4)月28号在越南老街某地被找获,该士兵离走时所持枪支也被寻获。据了解,陈鑫已连同枪支一起被送回国内。
据了解,陈鑫是在越南老街一乡村因饥饿求食,当地村民觉得其与“协查通告”的照片极像,于是产生警觉,遂向越方相关方面报告,陈鑫随后被寻获。越南随后向中方通告,并根据陈鑫供述找到其隐藏枪支。
延伸阅读
持枪离队触犯多项罪名
边境士兵出逃,可能涉嫌违反职责罪和偷越国(边)境外逃罪。《刑法》第十章第430条:“在履行公务期间,擅离岗位,叛逃境外或者在境外叛逃,危害国家军事利益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第435条 违反兵役法规,逃离部队,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第438条 盗窃、抢夺武器装备或者军用物资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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