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成都飞机工业公司开发的歼-20 第五代战斗机2 号原型机。据埃里克森推断,歼-20 将被用于攻势制空、精确打击和争夺近海制空权任务,并在2018 年前后具备战斗力。(现代舰船供图)
成飞的“718工程”歼-20有潜力成为中国第一款成熟的第五代(俄标、新美标)/第四代(旧美标)战斗机。五代机通常必须具备以下特征:低可侦测性,高机动性,推力矢量技术,超音速巡航能力,传感器融合技术以及头盔瞄准具。这几项正在发展的技术和(歼-20)原型机的大尺寸、大弹舱以及中国自身的战略需求结合在一起,预示了歼-20的几项主要潜在任务。我们也可以把该案例当作(西方经验的)镜像来考察:中国对歼-20的运用思路也许在很大程度上会和西方空军使用其战斗机和攻击机的思路类似。
首先,歼-20可能被用于攻势制空(作战),这意味着飞机必须足够接近对方、同时具备较低的被侦知概率,继而发射导弹对敌军的高价值空中目标(HVAA)实施打击。易遭攻击的HVAA包括速度较慢、防御力贫弱的美军空中预警-指挥机以及加油机。其次,歼-20可能会承担对敌方完备防空体系严密保护下的关键目标实施(精确)打击的任务。如果作战是以对陆攻击为主,(歼-20)可能要负责对某些可恶的防御工事—比如台湾的雷达—遂行第一波打击,为后续空袭创造便利;后一任务可以由隐身性较差的飞机来承担,如歼轰-7A战斗攻击机以及轰-6轰炸机。如果作战是以海上行动为主,那么歼-20可能会承担对舰攻击任务,并充任解放军海军的主要制空力量;倘若(我们)随后发现该机的早期量产型也交付给海军航空兵,那么这一推断就可坐实。
为了切实获致以上各项能力,成飞在发动机设计、航电以及系统集成方面面临着极大障碍。(我们)尚不能过早断言歼-20的实际性能是否已经与国外五代机旗鼓相当。倘若一切进展相对顺利,第一批(量产型歼-20)可能会在2018年前后具备战斗力。解放军空军副司令员何为荣中将预期该型机将于2017-2019年间正式服役。
与此同时,沈阳飞机工业公司(SAC)在开发自己的隐形飞机方面似乎已取得实质性进展,这就是中国“网民”以及国外分析人士先后称之为“歼-21”、“歼-31”以及“F60”的原型机—F60可能是其出口型。沈飞在2010年珠海航展上推出了该机的比例模型,2012年的网络照片和视频剪辑显示,一架包裹严密的飞机正由卡车搭载进行运送。沈飞似乎在机身上喷涂了“31001”的编号,目前看来“歼-31”应是最确切的机型代号。歼-31的曝光也意味着沈飞在不到一年时间里公开了第二款重要战机,前一型是歼-16,即歼-11B的双座多用途改型,与美国的F-15E以及俄罗斯的苏-30MKK相仿。可以断言,歼-31与大部分现代战斗机一样可以执行多种战斗任务,它能搭载新型精确制导武器实施空对空和空对面作战。
歼-20和歼-31原型机的同时曝光意味着成飞与沈飞可能已在进行直接竞争,这(大大)有别于此前(中国)军事航空工业按地理各自分工、缺少(系统内)竞争的状况。不过歼-31也可能充当重型机歼-20的轻量化搭配机种——就像中国曾以歼-10和歼-11B形成轻重搭配,美国的F-35和F-22、F-16和F-15也与之类似。总之,中国最终决定维持多个功能重叠的项目齐头并进的局面,而目前由沈飞独立试制或生产的主要战机已增加到四个型号:歼-31、歼-16、歼-16的单座版本歼-11B,以及舰载机歼-15。
至于国外技术来源,鉴于俄罗斯本身启动了和(中国的五代机项目)构成竞争的工程,中国在获取俄方相关技术方面难度甚大;考虑到在中国在20世纪90年代曾未经(俄国)许可对苏-27进行逆向工程仿制,俄方的态度不难理解。不过有迹象显示中国可能尝试过另一种获取技术的手段,一些报道称曾有来源指向中国的网络入侵者盗取了F-35的大量设计和航电数据(此处说法未经证实—译者注)。此外中方还可以吸收参与其C919民用客机项目的外国供应商根据协议转让的技术,包括与德国MTU航空发动机公司合作开发C919所用的喷气式发动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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