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中国空军装备的歼10战斗机
据日本《产经新闻》1月29日报道,日本航空自卫队28日宣布,针对中国军机频繁突破日本“防空识别区”接近钓鱼岛空域,日方将着手制定应对外国飞机侵犯领空时的操作手册,其重点将放在提高强制对方着陆的实效性,以及修改武器使用权限等紧要课题上。
报道称,2012年12月13日上午,一架中国国家海洋局所属海监飞机成功进入钓鱼岛上空宣示主权。事后,日本航空自卫队公开承认,日本的雷达系统在当日未能发现中国飞机。此后,日空自便开始策划制定相关操作手册。
据了解,日海保厅负责领海监控,空自则负责领空安全,自卫队飞行员的权限仅有向对方发出警告或者迫降命令。事实上,日空卫仅在1987年对前苏联的军机进行过警告性射击,而从来没有执行过强行着陆的举措。
据报道,该操作手册将规定强制他国军机在日本国内着陆的方法和步骤。一旦中国军机进入日本防空识别区,空自战机将强制其着陆在钓鱼岛附近的石垣机场及宫古机场。操作手册还特别提到,一旦中国歼-10战斗机进入日本防空识别区,日空自卫F-15战斗机将从冲绳那霸基地起飞实施拦截。一旦中国战机进入钓鱼岛附近的“日本领空”,则实施F-15战机左右平行“包裹飞行”的方式,对中国战机实施迫降行动。考虑到歼-10战斗机的油量和续航能力,迫降的机场锁定在距离钓鱼岛170公里处的石垣岛机场或宫古岛机场。而当中国Y-8预警机进入“日本领空”时,考虑到其飞行速度较慢的问题,F-15难以实施左右“包裹飞行”,因此将采用多架F-15超越Y-8后再次折返至其后方、前后翻滚飞行的方式,强迫Y-8在附近的机场着陆。
为了防止中国飞行员脱机跳伞,手册中甚至还制定了增加了航空自卫队与海上保安厅连动,对中国跳伞落海的飞行人员实施拘捕的联络规则。而当“成功迫使中国军机在日本着陆后,其飞行人员将被控‘侵犯日本领空罪’,交予冲绳县警察实施拘捕” 。
报道还称,日本防卫省认为,以往对处外国飞机闯入日本领空使用激光弹发射警告的方式,无法阻止中国战斗机频繁“进入日本领空”的行动,因此有必要制定更为严厉和富有实效的迫降方案。
日本新闻网评论称,日空自的这一项针对中国战斗机等的强硬对处方案,毫无疑问将会加剧钓鱼岛附近海空领域的紧张局势,并很可能诱发中日两国战机在迫降与反迫降过程中的擦枪走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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