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被宪兵带出法庭的大川。大法官威廉·韦伯爵士(审判团主席)命宪兵将他带出法庭后,并最终决定放弃了对他的起诉,因为由法庭指定的医学专家鉴定他患有精神疾病,但是从审判一开始大川周明就说这法庭是一出闹剧,不值得称其为合法的法庭。因此众多人始终坚信他只是在审判期间装疯,从而达到释放的目的。而且,在远东国际军事法庭解散后第二天,他被盟军释放。然而,他的疯病竟然好了,从此逍遥法外,是以疯人的逻辑骗过检查医生的鉴定。死前,他向记者透露:“我是装的。”
日本投降后谷寿夫于1946年2月作为战犯被盟军总司令部逮捕移交中国,定为乙级战犯。谷寿夫在日本海军大学讲授陆战术时曾强调:“作战时的掠夺、强盗、强奸是保持士气的重要手段”。当他率军攻下南京城时,逃难的中国南京市民和放下武器投降的国民党军军人拥挤在主要街道上,谷寿夫指使和纵容属下官兵对无辜百姓狂掷手榴弹,用机枪扫射,自己也亲自用军刀杀人,其中他本人强奸中国妇女达十余人。图为正在被国民党士兵押赴刑场的谷寿夫。
1937年12月13日,日军进占南京城,在华中方面军司令官松井石根和第6师团师团长谷寿夫等法西斯分子的指挥,对手无寸铁的南京民众进行了长达6周惨绝人寰的大规模屠杀。南京大屠杀是日本侵华战争初期日本军队在中华民国首都南京犯下的大规模屠杀、强奸以及纵火、抢劫等战争罪行与反人类罪行。日军暴行的高潮从1937年12月13日攻占南京开始持续了6周,直到1938年2月南京的秩序才开始好转。据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和南京军事法庭的有关判决和调查,在大屠杀中有20万以上乃至30万以上中国平民和战俘被日军杀害,南京城的三分之一被日军纵火烧毁。图为江边堆积如山的中国人尸体。
经南京军事法庭审判1年多的审判,于1947年4月26日被枪决。政府对谷寿夫下的断语是:“谷寿夫为侵华最重要战犯,尤为南京大屠杀之要犯。图为正被执行枪决的谷寿夫。
1947年12月12日,南京战犯军事法庭对战犯田中军吉进行公审。18日法庭对其宣判:“查被告田中军吉,在谷寿夫攻陷南京城实施屠杀时,曾携‘助广’军刀参与,…且在混乱斩杀中,我被俘军民于该被告所携‘助广’军刀下者逾三百人,且有日本军官山中峰太郎所编《皇军》一书,刊登该被告之军刀照片标载‘曾杀三百人之队长(指田中军吉)爱刀助广’等字样可稽,并有该被告亲自挥刀斩杀平民之照片获案,可资印证。…依法判处死刑。”12月18日,野田毅和向井敏明被公审,最后法庭宣判两名战犯死刑,此两名战犯在1937年12月攻占南京时,相约进行杀人比赛,看谁最先杀150人。比赛的结果是向井敏明杀106人,野田毅杀105人。他们杀人比赛的消息被当时的日本东京《日日新闻》以“斩杀百人”并配以照片加以报道。。图为1947年12月18日,日本战犯田中军吉,野田毅和向井敏明(由左向右)在南京接受公审。
1937年11月,在侵华日军由淞沪战场向南京进军的途中,侵华日军第十六师团第九联队第三大队少尉副官野田毅,突发奇想,向同在在日军第十六师团第九联队第三大队任职的另一名少尉军官向井敏明提出进行灭绝人性的“砍杀百人大竞赛”,以谁先杀满100人为胜利,奖品为一瓶葡萄酒。《东京日日新闻》(即现在的《每日新闻》),连续刊登该报四名随军记者浅海、光本、安田、铃木分别从中国江苏省常州、丹阳、句容、南京等地发回的现场报道,详细报道了此二人在无锡横林镇、常州车站、丹阳奔牛镇、吕城镇、陵口镇、句容县城、南京紫金山等地刀劈百余人的经过。这些报道不仅仅时间、地点明确,杀人过程及数字清楚,而且同时还配发了照片。《东京日日新闻》于1937年11月30日首次报道了向井敏明少尉和野田毅少尉进行百人斩竞赛的消息。加拿大华人网 http://www.sinoc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