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1所研发,132厂生产”,这样的配合在中国军工界素有传统。早在1984年,国防科工委就曾明确新歼击机总体设计单位定点611研究所,新歼击机制造单位定点132厂。
“生产一辆汽车的零部件大约为3万件,而生产一架枭龙战机的零部件则有八十多万件。”成都飞机工业集团公司首席设计师陈雪梅曾在2011年中航工业成立三周年暨第三届媒体日上对媒体说。《四川日报》曾披露,战机上的几万个零部件全贴着“中国造”。
而有关“枭龙”核心部件的发动机,还曾引发过国际争端。2007年3月,中方移交给巴基斯坦的两架“枭龙”战机,又被悄悄返还中国。
俄罗斯《生意人报》2012年11月披露细节,俄罗斯迫于印度的压力,要求中巴终止“枭龙”贸易。
这是一段复杂的三角恩怨,俄罗斯要保住印度军火市场,就不得不封杀印度的地缘政治宿敌巴基斯坦。于是,俄罗斯向印度做出承诺,不允许中国将“枭龙”出售给巴基斯坦。当时,“枭龙”安装的RD-93发动机,正是1992年之后,中国从俄罗斯进口的近千台发动机中的一部分。
“枭龙”的发动机只好重返国产之路。
不过,即使是这样一个面向市场的“外贸机”,生产过程中也几乎难见民企身影。“虽然相关政策已明确军工领域可以向民企开放,但民企在军工产业链条中扮演的角色还非常有限。”华彩咨询集团董事长白万纲对南方周末记者说,极少数民营企业涉及军产品的一些生产,也只是零部件等非核心部件,因为要考虑保密性等问题。
白著有《军工企业:战略、管控与发展》一书,华彩咨询集团也从2003年开始为十家军工集团做过管理咨询。据其介绍,国有垄断军企和民营企业的合作,主要有兼并收购、长期采购(非核心环节的通用件)、短期一次性采购等几种方式,但以一次性采购为主。
2003年8月25日,“枭龙01”实现首次飞行,巴空军当天为其命名为JF-17,即“Joint Fighter-17”,joint反映中巴联合血统。
2006年10月,成都飞机工业(集团)公司生产的“枭龙01”顺利进入生产线。
从无偿援助到赚钱生意
1979年之后,武器开始和服装、玩具等一样,成为中国推向国际市场的外销商品。
“枭龙”的出现,也改变了中国武器生产传统的“买家”和“卖家”关系。
一直以来,中国的军工厂是军队系统内计划生产的一个单元,由军方和政府共管。在国家重工业化政策的引导下,军工厂按计划优先获得资金、原材料、人才等生产要素分配,其生产的武器也按计划配给到军队。
改革开放后,遍布各地的军工厂,逐步完成资源整合,形成基本按武器品类割据的国有垄断军工集团。
其管理体制也历经变迁:1951年起,中国的军工企业就建立起军委和国务院“齐抓共管”的管理体制。随着军工产业门类逐步增加,“两个婆婆”实施管理的具体机构也几经变化。国务院管理国防工业的机构先后经历了二机部、三机部、国防工办等变迁。中央军委管理国防工业的机构也先后经历了中央兵工委员会、国防科委和国防工委等变化。
1982年,“两个婆婆”合灶吃饭,成立国防科工委,但仍隶属军方,同时也是国务院的组成部委。既是政府部委,军工企业的二、三、五、七机械工业部也由其归口管理,这些“部委军工厂”在1982年到1993年间逐步改制成五大军工总公司,脱离政府序列。
对武器购买制度有实质性影响的改革措施,是1998年新国防科工委的成立――不再受军委和国务院的双重领导,而转变为国务院的下属部委,被赋予代表供方负责按照订货合同、组织生产、监督订货合同执行、保障军事装备生产供应等职责。
同时,中央军委成立总装备部,归口管理全军装备。
上述改革使武器采购的合同制度得以逐步建立,“军工厂”逐步脱离军方,完成了“卖家”和“买家”名义上的切割。
即便如此,“中国军工企业一般仍是多头领导,条块分割,各把一方。”胡承立在《我国军工企业体制改革研究》一文中描述,“距离‘产权清晰、责任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要求还差距很大,近几年的军品采办和军事代表工作中出现了许多新问题、新矛盾。”
据华彩咨询集团董事长白万纲观察,目前军工厂的武器订单,事实上仍是“配置式的合同”:需求方派员到企业洽谈,下达任务课题,企业做出来后售给军方。在订单的争夺上,十大集团各有侧重点,少有竞争,实际操作中,国家也会出于平衡的考虑,使几家企业最终都会分得订单。
引入完全竞争的市场采购竞标模式,只停留在学术研讨层面。“企业自发研究出一种武器,向军方营销,再由军方采购的国际主流做法,在中国还是比较少见的。”白万纲说。
此种“供求关系”,显然难以适应复杂多变的国际军贸市场。
在美俄两家主导的国际军火市场上,战乱、外交和政治需求始终主导着军火市场格局,左右着军火交易量。美国的军火推广模式更为立体化,它会采取经济援助、军事援助、派军驻扎等方式拉拢买主,美国的私人军火商和国防部密切配合,占据着30%的国际军火市场份额。不像美国对军火买主要求得那么苛刻,由国家主导的俄罗斯军火商不在乎意识形态的因素,而是饥不择食地向东亚、非洲和中东兜售武器。
而直到1979年,中国才进入利润丰厚的军火市场。
1979年1月2日,中央批准对外军事援助由原来的全部无偿援助,改为收费、以货易货和无偿援助三种方式。次日,时任国务院副总理王震召集国防工业各部门会议,明确提出各部应积极出口产品,所收外汇原则上归各部自行使用。
自此,武器开始和服装、玩具等一样,成为中国推向国际市场的外销商品。
美苏冷战期间,苏联退出中东武器市场和两伊战争,给中国军火商提供了机会,中国的武器出口份额曾一度占全球军火交易的8%,成为世界上第三大武器出口国。出口武器也渐趋多样,榴弹炮及军用运输汽车开始列入军售清单,但枪支、轻型火炮、小型舰艇、性能较差的飞机等仍是主要类型。
冷战结束后,随着中国军事科技水平的提高,国产武器也改变了过去以低档廉价为主的外销方式,在国际军贸市场上走向中端和高端,从而满足了不同类型用户的需要。张礼军和李伟的文章中,举了坦克的例子:中国拥有从最低端的改进型59式坦克到中高端的MBT-2000,再到最先进的MBT-3000坦克的产品组合,能够满足东南亚、中东、非洲和拉美不同国家对主战坦克的多种需求。
“枭龙”的出现,更带来一种新的变化:用于贸易的武器不再只是“存量”,而是根据客户需求所进行的创新研发,虽然此种模式尚未成为国际军火市场的主流。 加拿大华人网 http://www.sinoc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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