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术评析
(一)处置指导思想有误
我国刑事侦查工作的方针是“依靠群众,抓住战机,积极侦查,及时破案”。这是我国刑事侦查工作不断取得胜利的根本保障。1984年召开的全国侦查工作会议,提出在继续贯彻这一方针的同时,还必须十分强调“先发制敌,速战速决”,这是针对当时刑事犯罪出现的新情况、新特点,对刑事侦查工作方针的补充和发展。
但是严重暴力犯罪案件尤其是持枪犯罪案件要因案而定,此战斗,片面受“速战速决”的思想影响,急于求成,只考虑尽快击毙两犯,未考虑因此带来的伤亡代价,所以,针对严重暴力犯罪案件,指导方针之一应考虑相机制敌。
剿匪外围现场。
抓捕匪徒英勇牺牲的公安战士。
(二)战术应用有误
对峙情况下的缉捕战术应用主要包括三种:攻心战术,欲擒故纵战术和强攻战术。邵、耿两犯是亡命之徒,负隅顽抗,地形对我不利,采用强攻战术显然不可取,应考虑攻心战术或欲擒故纵战术。
两犯已被我围困在白岩沟的石洞内,可以说成为翁中之鳖的情况下,或者通过攻心战术施加心理影响,或者网开一面,让两犯在逃窜时伏击,或者围困致死(因两犯在洞内无食品可吃),这些战术均可选择采用。
(三)运用战术的一般原则有误
查缉行动战术的一般原则之一是确保群众安全。这是警察执法的根本任务,也是查缉战术设计与实施时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它要求我们在采取任何查缉行动时,都应首先考虑到群众的利益和安全。绝不能为抓捕某个缉捕对象而弃群众生命财产于不顾,蛮干、硬干,使战斗伤及无辜。加拿大华人网 http://www.sinoc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