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个军番号演变>>>
1948年始设70个军番号
适应解放战争时期跨区作战、战役协同趋势
1948 年之后,人民解放军在全国各个战场上对国民党军发起猛烈进攻,作战规模不断扩大,部队开始跨区作战,不同战略区的部队逐步进行战役协同。比如,1948年 8月,华东野战军主力、华北军区一部已实现跨区作战。随着战争形势的发展,部队总兵力也由原来的127万人发展到280万人。整体作战态势表明,解放军更大规模的跨区作战和不同建制部队之间的战役协同成为发展趋势,迫切需要统一指挥、统一编制,更重要的是建立起统一的后勤保障体系。1948年9月8日至 13日,在河北平山县西柏坡召开的中共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上,明确提出建军500万,在解放战争第3年开始实行正规化建设任务。
中央军委根据中共中央要求,于1948年11月1日颁发了《关于统一全军组织及部队番号的规定》。规定称:“番号排列数目为70个军210个师,内中空额,留待今后建立新的军和师时补足。”这就是解放军历史上70个军的番号由来。
70个军番号只用了67个
从1948年11月至1949年2月,中国人民解放军正式实施统一番号,全军使用了51个军番号。3月,又使用了6个军番号。这样,先后使用了57个军番号。后来又使用了10个军番号。
70个军番号至今尚未使用过的有3个,它们是:第五十六军、第五十七军和第五十九军。
番号使用中的4件轶事>>>
二野增加番号 三野变更番号
1 二野要求增加番号
1949 年2月17日,第二野战军向中央军委提出增加军番号。刘伯承和邓小平致中央军委电称:拟将原桐柏之第十纵队、江汉之十二纵队各编一个军,皖西部队编一个师,唯规定给中野之番号已满额,请予以规定。中央军委接电后,电令原桐柏之第十纵队改称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五十八军;江汉之第十二纵队等部队合编为湖北军区。
2 三野变更番号使用
1949年1月29日,华野前委给华东局和总前委电文中,可以看出对吴化文、何基沣、张克侠等起义部队使用中国人民解放军军番号的变更情况。电文中是这样说的:“为了使吴化文、何基沣、张克侠各部起义军队得到迅速改造,并以便解决干部问题,经我们讨论以鲁中南纵队与吴化文部合编为三十五军,以渤海纵队与张克侠部合编为三十三军,以江淮两个旅与何基沣部合编为三十四军。当陈毅同志从华东局回来前,本拟以十二纵与何基沣部合编,但因十二纵已组成三个师,且将来主力南渡,尚须留两个军于江北,故仍以将江淮之两个旅也上升与何基沣部合编为宜。……”华东局和总前委采纳了华野前委意见,并得到了中央军委的批准。由此,原本将华野第十二纵队与何基沣部合编为一个军的番号,变更成了华野第十二纵队单独改称为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三十军。
3 东北野战军先使用军番号,4个月后才启用“第四野战军”番号
这与中央军委在规定全军统一使用番号时下达两个决定有关。第一个决定就是前面大家看到的1948年11月1日下达的《关于统一全军组织及部队番号的规定》。该规定非常明确地说,全军整编为4个野战军,5个大军区,20个兵团,70个军。其中对4个野战军的番号规定是这样说的:“野战军现时分为4个,以地名区分,即中国人民解放军西北野战军、中原野战军、华东野战军、东北野战军。”因此,东北野战军最早使用军番号时,中央军委并没有对东北野战军改编为“第四野战军”的番号作出明确规定。其实,此时中央军委的思路,野战军番号还是停留在冠以“地名”的思路。但是,当东北野战军入关,北平和平解放后,中共中央和中央军委发现野战军使用地名的野战军番号已不适用,于是,中央军委在1949年1月15日,专门下达电文对4个野战军的番号作了重新规定,不再以“地名区分”,代之的是用“第一野战军至第四野战军”加以区分。
此时,东北野战军的“军”番号已启用,而西北、中原和华东野战军由于处在战争状态下仍未启用“军”番号,所以出现了西北、中原和华东野战军在全军统一番号时,同步使用了军的番号和第一野战军至第三野战军的番号,而东北野战军改称第四野战军时,军的番号早已启用。
4 华北军区宣布新番号庆祝北平和平解放
华北军区的第一、二、六纵队改为第六十六军至第六十八军的番号时间是在1949年1月29日。此时正值北平和平解放前夕。于是,杨成武、李井泉、李天焕发布改称命令说:“对于新番号之公布,各军、师可于庆祝北平解放祝捷大会上隆重地宣布,并号召全体指战员坚决执行命令,英勇顽强地作战,指到哪里打到哪里,保证我们光荣的胜利的番号传播到全中国去,这是我全军的尊严的义务。加拿大华人网 http://www.sinoc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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