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朝日新闻15日的报道称,日本防卫大臣小野寺五典在当天的记者会上回答一香港记者提问时,明确表示若中国飞机“入侵”钓鱼岛且并不听从“警告”,日方将使用曳光弹进行“警告射击”。此新闻被国内多家媒体转发,但提问的香港凤凰卫视记者李淼却在个人实名认证微博上称,小野寺没有这番表态。
李淼在微博中称,记者会上她追问小野寺,“日本是否会警告射击?”但小野寺只说,“任何一国领空遭侵犯,多次警告仍无效,每国都会妥善处理;我国也会基于国际标准、正确处理”,并未提及“警告射击”一词。
日本曾于1987年针对苏联轰炸机发射曳光弹进行过“警告射击”。
曳光弹是一种尾部装有能发光的化学药剂的炮弹或枪弹。它符合实弹定义,即:装有炸药或活性化学药品的弹药。
曳光弹发射后发出红黄或白色的光。用于指示弹道和目标。曳光弹较其他子弹弹头不同之处在于弹头在飞行中会发亮,并在光源不足或黑暗中显示出弹道,协助射手进行弹道修正,甚至作为指引以及联络友军攻击方向与位置的方式与工具。
军事评论员、解放军少将彭光谦14日接受采访时指出,曳光弹就是实弹,若发射曳光弹则是挑衅,就是“打响第一枪”。他表示,日本曝出“曳光弹射击警告”可能是制造舆论,借此察看中方反应。加拿大华人网 http://www.sinoc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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