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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不承认钓岛国有化 列作战计划准备迎战(组图)

www.sinoca.com 2012-09-10  大众网


资料图:马英九登彭佳屿17次谈及钓鱼岛。

  台当局一概不承认日将钓鱼岛“国有化”

  台军已将该海域冲突列入作战计划 马英九昨开“国安会议”

  日本政府昨日通过钓鱼台(钓鱼岛)列屿“国有化”,马英九、“行政院长”陈冲和台“外交部”事先统一口径,以“一概不承认”回应。陈冲昨日上午出席“内政部宗教团体表扬大会”前受访时强调,从历史上、法理上来看,钓鱼台是“中华民国”的领土,台湾的属岛,属于中国国有财产。据悉,台军已将钓鱼岛海域可能爆发的冲突列入“固安作战计划”,同时还备妥多项应变方案。

  “行政院长”

  一概不承认日将钓鱼岛“国有化”

  媒体询问日本政府拟在11日与相关地主签约,将钓鱼台收归日本国有,“行政院长”陈冲昨日表示,从历史上、法理上来讲,钓鱼台是中国的领土,台湾的属岛,基本上它是中国的国有财产。国有财产有任何人在做买卖的话,我方是“一概不会承认它的效力”。

  至于大家关心的渔业问题,陈冲说,钓鱼台长期以来附近都是传统渔场,整个东海地区有很多渔业资源,大家必须共同讨论。台日谈渔业问题,至少已谈16次,希望能有成果,马英九提出东海和平倡议,对于渔业、矿业和环保议题,各方都可以共同研究。

资料图:马英九登彭佳屿17次谈及钓鱼岛。

  台“外交部”昨日发出新闻稿指出,目前日本政府宣称拥有钓鱼台列屿主权并据以“国有化”,毫无历史与法理依据。台“外交部”再次呼吁日本政府应自我克制,正视钓鱼台列屿争议存在的事实,并与相关各

  方共同搁置争议,以理性对话方式,合作开发东海资源,维护区域和平稳定。

  据悉,台军已将钓鱼岛海域可能爆发的冲突列入“固安作战计划”,同时还备妥多项应变方案。

  “外交部”

  从历史详说钓鱼岛属中国理由

  “外交部”列出三理由如下:

  一、日本主张钓鱼台为“无主岛”,而予以先占,但中国早在明朝永乐元年(西元1403年)的“顺风相送”乙书即提到钓鱼台,而且18与19世纪中外地图也将钓鱼台列屿列为中国领土,诸多史料文书均证明钓鱼台列屿是由中国先民最先发现、命名、使用及纳为国土,并非无主岛。

资料图:台湾军演中F-16对假想敌船队发起攻击。

  根据现存于日本外务省外交史料馆、国立公文馆,以及防卫省防卫研究所图书馆的相关文件,自1885年(明治18年)起,日本政府即开始图谋侵占钓鱼台列屿。1885年日本政府密令勘查钓鱼台列屿,以设立“国标”。但经冲绳县令西村舍三以密函回报称:此等岛屿系经中国命名,且使用多年,载之史册,如树立“国标”,恐未妥善,建议暂缓。

  当时外务卿井上馨的极密函件“亲展第三十八号”中,亦指出“清国对各岛已有命名”。明治政府因自认力量不足,乃决定“当以俟诸他日为宜”。基于上述考量,内务、外务两卿会衔在1885年12月5日下达指示,要求冲绳县暂勿设立“国标”。对当时福冈人古贺辰四郎开发钓鱼台的申请,亦予批驳。此显示日人虽意图窃占钓鱼台列屿,但由于认知该列屿确为清朝所有,且其国力不足以兼并而暂时作罢。

  二、1895年1月14日,日本内阁鉴于甲午战争胜利在望,就以“今昔情况已殊”为理由,秘密核准冲绳县于钓鱼台设立“国标”。日本对钓鱼台列屿的窃占,至此完成。然而日本政府此一作为并未依据正常程序透过天皇敕令或以任何官方公告方式发布,外界毫无所悉。由此可知,日本政府决定兼并钓鱼列屿,是在甲午战争战胜后违反国际法的侵略行为,因为当时钓鱼台列屿是清朝的领土,属台湾省噶玛兰厅(今宜兰),并不是日本所称的“无主土地”。

  此外,日本的侵占行动并未依规定经过天皇发布敕令昭告世界,外界并不知悉,故这种“窃占”在国际法上“自始无效”,并不能拘束当时的清廷,更不能拘束现在的中华民国。加拿大华人网 http://www.sinoc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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