钓鱼诸岛自古以来就是中国的领土,它和台湾一样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中国对钓鱼诸岛及其附近海域拥有无可争辩的主权。我国的这一立场有充分的历史和法律依据。但是1895年日本在中日甲午战争后,通过强迫清朝政府签订《马关条约》而攫取了台湾及附属各岛屿。并在签订前的三个月窃取这些岛屿,划归冲绳县管辖。图为日本右翼组织在钓鱼岛上非法修建的灯塔。
1943年12月中、美、英发表的《开罗宣言》规定,日本将所窃取于中国的包括东北、台湾、澎湖列岛等在内的土地“归还中国”。同年8月,日本接受《波茨坦公告》宣布无条件投降,各种国际文件均明确指出,台湾及其周围岛屿归中国所有。其中日本政府却将附属于台湾的附属岛屿钓鱼岛等岛屿以归冲绳县管辖为借口由美军占领,并私自交给了美国托管。图为日本在钓鱼岛上建造的另一个灯塔。
1951年9月8日,日本却同美国签订了片面的《旧金山和约》,并将钓鱼诸岛连同日本冲绳交由美国托管。对此,周恩来总理兼外长代表中国政府郑重声明,指出旧金山和约是没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参加的对日单独和约,不仅不是全面的和约,而且完全不是真正的和约。中国政府认为是非法的,无效的,因而是绝对不能承认的。图为日本在钓鱼岛上建造的灯塔。
60年代末, 联合国一委员会宣布该岛附近可能蕴藏著大量的石油和天然气后,日方立即单方面采取行动,先是由多家石油公司前往勘探,接着又将巡防船开去,擅自将岛上原有的标明这些岛屿属于中国的标记毁掉,换上了标明这些岛屿属于日本冲绳县的界碑,并给钓鱼岛列岛的8个岛屿规定了日本自己名字。图为1996年9月6日,东京右翼团体“日本青年社”在钓鱼岛装卸物资。
图为1996年7月14日,“日本青年社”在钓鱼岛北小岛设置了一个高5米、重210公斤的铝合金灯塔。该团体最早曾于1978年在钓鱼岛上修建了第一座灯塔,1988年再次重建,后来在风暴中毁坏。
台湾爱国青年及海外华人由此还发动了轰轰烈烈的“保钓运动”。图为1996年10月17日,“日本青年社”头目Toyohisa Eto向媒体展示建设在钓鱼岛群岛上的灯塔。“日本青年社”盘算,如果灯塔得到承认,并登载到航海和灯塔表上,国际上就会承认钓鱼岛是日本的领土。加拿大华人网 http://www.sinoc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