萌生贪念让他成了阶下囚
1995年,组织上安排他到盘锦市广播电台任副台长。刚到电台工作,他还能严于律己,洁身自好,创收部门请他吃饭,他都拒绝。随着电台创收政策的变化,个人的收入差距拉大了,有的搬入了高档住房,有的买了私家车,还有的开了属于自己的公司。他看在眼里,也时常想到自己:我这个副台长还不如他们吗?我的手中权力比他们小吗?年近八旬的父母需要我照顾;下岗的爱人需要我的帮助,儿子上学需要我资助……他开始想“辙”了。
一个偶然的机会,他了解到某书店要做广告,他就主动找到这家书店。1998年1月初,张景才以盘锦市人民广播电台的名义与这家书店签订了委托广告业务合同,约定盘锦广播电台在黄金时段为书店播发广告,每天两次,书店付全年广告费3万元,分上半年、下半年两次支付。
1998年1月5日,张景才从市广播电台广告部主任解某处索要空白广告业专用发票一张,私自填写广告费1.5万元。当时,他从书店取回金额为1.5万元转账支票一张,在盘锦市房地产实业公司五交化供应站将该支票兑换成现金,其中2000元用于支付市广播电视报社广告费,余下1.3万元据为己有。
张景才说,他本想拿这笔钱去作为炒股的本金,年初投入,等到年底挣到钱后再把这笔钱交到台里。但是他哪里知道股市风云莫测,特别是小股民和散户所承担的风险更大,他的那笔钱刚投入进去,就被套牢了,这13000元钱自然也就没能交到单位。那一阵子,他心里非常紧张,但台里一直也没人过问,他又放心了。
当年7月20日,张景才又从解某处索要发票一张,填写了广告费1.5万元,当日从书店取回1.5万元的转账支票一张,交予南海渔村酒店,用于在该酒店招待战友、同学的费用支出。
弄点广告,从中套点钱,在他看来,也已经不算什么了。就这样,张景才一共从书店拿走6张支票,换取现金95000元,其中93000元占为己有。
而案发就是由这几张支票中的一张引发的。2001年,他拿着一张15000元的转账支票到双台子区饮服公司换取现金,市检察院反贪局在查双台子区饮服公司的财务账时,发现了张景才的犯罪线索。
经兴隆台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景才无视国家法律、利用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便利,侵吞公共财物,其行为侵犯了公共财产所有权和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的廉洁性,已构成贪污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一款,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二款的规定,一审判决被告人张景才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
张景才由十几年前的老山英雄,变成了在法庭上受审的贪污犯,成为轰动盘锦的新闻。这里面有导致张景才发生蜕变的客观原因,更有使他思想灵魂深处发生改变的主观因素。而正是由于思想上的主观因素使他由功臣演变成了罪犯。现押在看守所的张景才对自己有了新的认识:当年困苦时,老山前线战场给他留下了宝贵的生命,他感到很幸运;现在幸福时,他没有很好地把握人生,感到愧对家庭的温暖,愧对英雄的称号,愧对党和组织的培养教育。
记者感言:关于犯罪的成本
就像人们很难把玫瑰与毒蛇联系起来一样,现实生活中,我们也确确实实很难把先进人物与犯罪分子联系在一起。
当张景才贪污案公开宣判的时候,许多盘锦人都感到惊讶:“是不是重名啊?”他们不愿意相信这件事,因为,张景才曾是他们心中的骄傲。当这一切都得到证实的时候,许多人沉默了。痛心、惋惜之后,人们感到的还是痛心、惋惜。
是的,张景才的犯罪成本太高了,嘉奖、立功、英雄,党员、科长、台长,还有日后的一切一切,都被一闪的贪念毁了。其实,他毁掉的不仅是他自己,也会给家人带来难以名状的痛苦。想到家中年逾古稀的双亲、已到中年的妻子和可爱的孩子,他追悔不已:“我愧对党、愧对人民、愧对家人,真是悔不当初啊!”
的确,张景才在第一次“越轨”时,也是心惊胆颤的,但因为“无人过问”,他又觉得无所谓了。自己管不住自己,最后受罪的只能是自己。作为领导干部,切切不可放松对自我的监督啊!别等着别人来监督自己,要自己把好自己这第一关。
无疑,张景才是个有功之臣,但他却躺在了自己的功劳簿上,自恃工作有成绩,居功自傲,不甘坚守清苦与平淡,结果一步一步滑入虚荣的泥潭而不能自拔。
权力是把双刃剑,用得好则能披荆斩棘开拓事业,用不好,也能把自己打倒。这个道理很多人都懂,但做起来就不那么懂了。所以,那些为官者应当切记:别等身败名裂之时才悔悟。加拿大华人网 http://www.sinoc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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