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贤哲
台军50年来遭策反的最高阶“共谍”、前陆军少将罗贤哲,从事“间谍活动”长达7年。台湾最高法院昨依“违反效忠国家罪”,判他无期徒刑定谳。罗成为解严后首位因“共谍案”遭判无期徒刑的台军将领。
据台湾《中国时报》报道,2011年台“国安”单位侦办陆军上校罗奇正遭策反案,意外查获罗贤哲违法复印机密文件。进一步追查,才发现罗是“共谍”的身份。
罗贤哲在2003年底,担任“国防部”情报次长室驻泰国军协组上校组长时,被大陆人员拍摄他与欢场女子性交易的不雅照片。隔年,罗惟恐照片公开会影响到他的名誉及日后升迁,于是与大陆人员在泰国曼谷市见面晤谈。他还交出个人书面履历输诚,同意为大陆从事收集、交付军事情报的间谍活动。
2005年7月罗贤哲结束驻泰武官职务返台后,仍持续在“境外”泄漏职务上保管、收集的军事机密给大陆。
经侦讯、测谎,罗贤哲坦承,从2004年被大陆吸收后,长达7年期间,陆续将台湾军事机密以每次10万到20万元不等的代价,分批卖给大陆,不法获利高达五百万元。
根据台湾《海陆空军刑法》规定,为“敌人”从事间谍活动,判处死刑或无期徒刑。但由于罗被捕后表现良好,且积极配合侦查,军高检起诉时仅求处无期徒刑。
全案上诉后,最高法院26日维持最高军事法院判决,认为罗贪恋声色,行为不检,并为“敌人”从事收集、交付情报间谍活动多年,严重危害“国家安全”,应求处死刑;但因他自白犯罪事实,并主动缴交贪污犯罪所得,所以判他无期徒刑,全案定谳。
罗贤哲是台军近50年来遭对岸策反的最高阶级共谍,在“国安局”鼓励他自白后,罗选择坦白从宽换回一条命,也因而成为国安局推动“自白条款”后,“共谍”获减刑的首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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