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歼-20战机与苏-27、T-50、F-22A对比图。
不久前,俄罗斯首次提出将在其未来航母上配备基于T-50的重型舰载隐形战机,相比之下,美国的下一代舰载机,则为轻型隐身战机F- 35以及无人隐身战机。韩国军事网站《高丽海军论坛》2月22日发表文章说,作为俄罗斯近邻、当今世界头号新兴航母国家的中国,可能会借鉴俄罗斯的设想,使其航母在面对美国同类装备时取得不对称优势。
昔日,以F-18战机取代F-4舰载机为标志,美国海军舰载机完成了由第二代向第三代的升级。因此,无论第四代战机即隐形战机现阶段存在怎样的技术困难,未来,其舰载型取代现役的第三代舰载机都是必然的发展趋势。但仅就目前的技术条件与装备现状而言,开发隐形舰载机尚面临环境与技术兼容方面的瓶颈。
首先的一个问题是,隐身涂层能否适应高湿高盐环境。
F-22的隐身涂层曾在研发过程中出现过严重问题。在F-22战机进行某些高机动飞行,或者使用时间相对较长时,铁基的隐身涂层多次出现脱落现象。此种缺陷不仅会使战机隐身性能受损,同时,飞溅的隐身涂层,更有可能对自身或同伴战机的飞行构成严重威胁。另外,舰载机的使用环境,相比空军战机要苛刻得多:不仅要进行超负荷的频繁起降,同时,海上高湿高盐的环境,对任何战机都是相当严峻的考验。以俄制苏-33舰载机为例,在改装过程中,仅添加防腐涂层、密闭并防腐处理蒙皮接缝一项,就使其相比空军苏-27战机增重200kg。尽管经过细致改造,苏-33战机秉承了俄制装备一贯的耐用性优势,但其大故障间隔仍为300小时,远不及空军型苏-27战机的750小时。而其中相当一部分故障,都是由蒙皮腐蚀造成的内部设备短路造成的。因此,至少在现阶段,在可维护方面远不及传统战机的隐身战机,其隐身涂层能否适应海上的高湿高盐环境,将成为决定其能否上舰的重要因素。
第二个问题是,隐身结构能否适应上舰结构改装。
现阶段,隐身战机获得隐身性能,主要依靠隐身外形与隐身涂层。这两者除了要保证技术的可靠性之外,更重要的一点是,必须保证外形上的平整。众所周知,舰载机出于节省甲板、机库面积的考虑,其主翼均采用折叠结构,有些舰载机甚至在水平尾翼上也采用了类似结构。因此,从隐身的角度上讲,能否保证由主翼折叠结构而造成的巨大缝隙能够在飞行中完全闭合,就成为考量隐形舰载战机能否保持其隐身性能的重要标准。为应对此类开口,目前均采用锯齿型结构,希望借此折射雷达波,但将该结构应用到长达数米的主翼折叠接缝上,无疑存在巨大技术考验。因此,传统的平直接缝结构仍将被延续,但如何解决由此引发的与隐身结构上的冲突,将成为衡量隐形战机能否上舰的又一个重要标准。
第三个问题是,隐身战机能否适应传统装备环境。
众所周知,尽管“隐形战机”几乎已经成为第四代战机的统称,但对第四代战机而言,“隐身性能”仅仅是其获得战术优势的组成部分之一。包括超音速巡航能力在内的其他性能,不仅使其战力较之传统装备获得了明显提升,也使其装备、使用环境,相比传统装备产生了明显差别。但问题在于,就目前的情况看,任何一个在研第四代战机的国家,均没有能力在短时间内以第四代战机全面替换传统装备。因此,至少在未来的航母上,必然出现新老装备混装的现象,作为飞行平台与智慧中枢的航母,也不可能因部分全新战机的到来,而全面升级、改变其原有设备。这无疑将导致与数量更加众多的传统装备之间的沟通障碍。目前,第四代战机在这方面确实存在严重瓶颈。F-22在试验过程中,曾出现战机间根本无法通话、战机与预警机之间无法进行作战信息交流、战机与地面指挥机构难以进行信息互换等严重的兼容性问题。因此,第四代战机的舰载型,能否在相对传统的环境中,与传统的装备以及装备环境达成兼容,将极大影响隐形战机的舰载型正常发挥其应有战力。
尽管目前尚无证据显示,中国将为其未来国产航母装备隐身舰载机,但作为新兴的航母国家,客观需求与技术发展决定了中国必然将为自己的航母配备此类装备。相比之下,似乎在航母与隐形战机方面走得更早更远的美国更具优势,但事实并非如此。中国得益于自身在重型隐身舰载机方面的装备理念、技术特点与发展方式上的优势,或将取得对美国类似装备的非对称优势。
为何有此观点?最大的一个理由就是,相比美国,中国能在更短的时间内实现隐形战机上舰。
尽管美国是目前世界上研发舰载机经验最丰富的国家,但中国却有能力在美国之前,将隐形战机搬上航母。原因很简单,就是F-35战机的多国联合研发模式拖住了美国的后腿。
目前,在参与F-35项目研发的国家中,即使像英国这类一级合作伙伴,所承担的费用也不到全部的25%。而且,该型战机的主要研发工作均集中在美国。因此,F-35实际上是一款国际出钱、美国研发的装备。但正因如此,美国在研发过程中就不得不在一举开发三个型号的同时,照顾多国的实际需要。这就造成试图面面俱到、但最终“面面不到”的结果。更严重的是,长期的技术瓶颈不仅使该型战机原本具备的技术优势被逐渐消磨,同时,包括美国在内的研发各国对 F-35的信心也在逐渐消退。
相比之下,尽管不排除未来中国向国际上输出歼-20战机或相关技术的可能,但在可预见的未来,该型战机亦如F-22对美国一样,是不可过度示人的“国之利器”。因此,中国在研发过程中,只需考量自身的技术需求,加之四代机研发与三代机升级项目之间的“反哺”式互相促进,使得歼-20战机的成熟过程将比F-22战机更加顺利。结合在歼-15上获得的重型舰载机技术,中国完全有能力在F-35有效舰载化之前,研发出成熟的歼-20舰载型。
此外,相比F-35,中国的歼-20战机更适合作为舰载机使用。
尽管都是隐身战机,但中国的歼-20相比美国的F-35,在设计理念上要相对保守。后者试图通过研发三种具备高度通用化的型号,兼顾空军、海军与海军陆战队的需要。相比之下,至少截至目前,中国的歼-20战机仍是一款纯种的空军型战机。但事实上,正是F-35的这种技术兼顾尝试,使相对保守的歼 -20战机相比其更适合作为舰载机。
如果仔细分析F-35战机的三种型号,不难发现,其实只是常规起降与短距/垂直起降两种类型,美国试图使这两类战机具备80%左右的通用性。这本身就是一个悖论。原因很简单:如果这种设想实现,那就意味着,在常规起降战机上,必须兼具诸多短距/垂直起降战机的技术结构,此举不仅将大幅增加原已不堪重负的机体复杂程度,同时,由此造成的超重也将极大限制其作为舰载机的有效使用。但如果这种设想不能实现,那将意味着F-35核心设计理念的失败,结果将不仅仅是某种型号的F-35战机不能正常服役,更可能是整个F-35战机计划的流产。
与F-35不同,将歼-20应用在岸基与舰载航空兵似乎是必然的趋势,中国对未来主力战机的选型掌握得很正确。尽管中国曾调研过英国的“鹞”式短距/垂直起降战机,并在国产歼-8战机上进行过类似改进,但中国意识到,受制于过于独特的战场应用与技术局限,该型战机不仅难以成为未来战机的主要发展方向,短期内也无法适应中国国情。因此,中国并未在第四代战机的研发过程中,试图发展此类方案。立足于不同军种需要而进行的技术改进,以后将集中在子系统,如雷达攻击模式与挂载武器方面的改变与升级。因此,得益于中国在对待“技术兼顾”问题上的冷静态度,歼-20战机更加适合作为舰载机。
仔细研究美国最新航母即“福特”级航母的技术参数,不难发现该级航母并非全新设计,而是在原有“尼米兹”级航母的基础上,通过技术升级而来。但两者在战力组成方面,已经是天壤之别。 按照美军的设想,新一代的“福特”级航母的战力构成,主要由轻型隐身舰载机、隐形无人机与电磁炮构成,这无疑是一种侧重对陆攻击的模式。众所周知,自二战结束之后,美国海军就再未遇到一个海上的同等级对手,即使是鼎盛时期的苏联海军的海战能力也远逊于美国。因此,强大的美国航母编队长期执行的均为对陆攻击任务,且敌方的抵抗能力均很弱小。这也就解释了美国在发展新一代航母时,为何要为其配备这种打击强度较低,但灵活性较高的战力组合。尽管这种组合是根据美军的实际需求制定的,但在面对未来中国航母编队时,有可能陷入华而不实的难堪境地。
与苏联朝令夕改、摇摆不定的航母发展理念不同,中国发展航母的决定是经过长期技术与需求积累之后做出的,得益于中国日益强大的国力与较高的技术起点,中国的航母作战群战力一旦完全形成,规模将远大于目前除美国之外的任何一个航母国家,如果在这一过程中,中国的航母发展不经历较大波折或战争消耗的话,最终的规模达到与美国类似并不困难。
受制于短期内的技术劣势,中国无法为航母配备过于多样的打击装备,因此,必然会以相对成熟的重型隐身舰载机为中心,构建相对单一、但攻击强度较大的战力组合。从本质上讲,中国的这种发展方式,实际上仅是借助类似重型隐身舰载机这种新技术,对传统的舰载机或航母战力构成进行了有限升级。这种战力组合在应对类似利比亚战事的行动时,或许会面临诸多任务瓶颈,但显而易见的是,类似利比亚的国家显然不是中国的目标。
作为一个日益兴起的航母与海洋大国,至少在初期,中国航母编队的主要作战任务之一,就是和美国航母进行海上对抗。如果发生类似美日在二战时期的航母大战的话,中国航母的战力组成无疑更加适应实战。因为那时,中美双方航母的目标只有一个,那就是对方的航母。届时,中国的重型隐形舰载机依仗自身强大战力,不仅有能力在敌方有效打击范围之外发起攻击,同时,歼-20具备的打击力度也远非轻型隐身舰载机与无人战机可比。美国的轻型隐形舰载机,不仅难以突破中国由重型隐身舰载机构成的防御圈,同时,相当有限的载弹量,也难以满足对重型航母的有效打击。而美国目前引以为傲的隐形无人战机,不仅空战性能难以匹敌常规隐形战机,而且它极其有限的载弹量与弹药种类,将使其面临相比轻型隐身战机更加严重的打击力弱势。世界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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