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链接:有关部门在立法调研中,一些部队反映:全军对奖励有统一的奖金标准,对各种表彰却没有统一规范的奖金标准,导致个别表彰的奖金标准远高于奖励的奖金标准;而且单就表彰而言,奖金标准也存在错位问题,例如总部表彰的全军优秀指挥军官、优秀参谋人才每人奖金2万元,而个人被军委授予荣誉称号的奖金仅为1.5万元。此外,一些表彰项目奖金奖品发放标准随意性比较大,经费充足的单位或者部门发放标准偏高,削弱了表彰的严肃性。
千龙网资料图:正在军工厂内进行组装的枭龙04号战机。 完善驻厂军事代表工作制度
现行《驻厂军事代表工作条例》由国务院、中央军委于1989年9月26日发布施行。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国防科研生产管理体制的调整变化,现行条例中关于军事代表派驻、工作和生活保障制度、合同管理监督等方面的规定,已不适应武器装备采购改革方向和所驻企业事业单位经营管理模式的实际情况,有必要予以调整完善。特别是,长期以来,由于驻厂军事代表的派驻体制比较分散,出现了各军种、同一军种甚至同一军种同一机关的不同部门,同时向一个装备研制生产企业派出军事代表机构和人员的现象,不利于装备研制生产的标准化和装备的互联互通互操作。此外,由于驻厂军事代表的工作和生活保障责任不够明确,个别军事代表在接受装备科研生产企业提供的住房、车辆等情况下,受现实利益的影响,对装备质量带来隐患。为此,2010年,军委专门出台了《装备采购制度调整改革方案》和《军事代表制度调整改革方案》,确定了“一厂一室”以及“军事代表由军队提供保障”的“利益隔绝”原则,并明确军事代表主要承担合同履行监督职责,不再承担合同订立、审价等职能,为军事代表制度调整改革指明了根本方向。
目前,军队有关部门已起草形成《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正在抓紧修改完善,抓紧呈报国务院、中央军委审议。
相关链接:军事代表是军队为执行武器装备建设计划向装备承研承制单位派出的代表,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军工产品科研、生产和质量管理的规定,对军工产品进行检验和验收,对研制和生产过程进行质量监督,参与军工产品研制的质量保证工作,对军工产品提出订价意见,负责军队与装备承研承制单位的联系等。1961年11月2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布《中国人民解放军驻厂军事代表工作暂行条例》,1964年10月13日重新修订颁布《中国人民解放军驻厂军事代表工作条例》,在国防科研生产领域建立起驻厂军事代表工作制度。这一制度曾于1975年短暂撤销。1977年国务院、中央军委发布《关于恢复驻厂军事代表制度的通知》,重新恢复了驻厂军事代表工作制度。 加拿大华人网 http://www.sinoca.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