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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仁宇:哪个中国人让日本不再对侵略正式道歉?

www.sinoca.com 2012-01-25  青年文摘


  【核心提示】:至于所说日人对发起侵略战争始终无悔过之意,所说不尽确实。我曾在1949年,于役中国驻日代表团,据资深同事道及,终战之后不久,可能为1946年,日本民间拟组织谢罪团前往中国,但谒见代表团团长商震时,彼不仅不予协助,反当场怒骂,至此日人不复提及正式道歉。

  文章摘自《青年文摘·上半月》2010年第12期 作者:黄仁宇 原题为《中国的“大勇”》(有删节)

  最近几年每逢重要的抗战周年,有如1995年的战事结束五十周年和1997年的卢沟桥事变六十周年,都有朋友邀请参加他们的集会。我都借词推托,原来电话里也难能解释,他们的集会,都有发愤雪耻示威之含义,我如参加,势必表态。朋友们没有想到,在重要的集会表态已不只是私人言论而近于公众之行动。我虽然不反对他们集会的动机,但是既已牵涉上国民外交,应当瞻前顾后,将所有有关因素提出通盘考虑。我的专长在历史,本来应当就所知提供年轻的朋友们参考,但是当中的复杂曲折不可能在群情激昂的集会当头解释得明白。即是今日濡笔临纸,还怕写得不妥当,徒生误解。

  引起中国人群情激昂的最大原因,由于几十年后还有重要的日本官员否定南京屠杀。日军在南京的集体屠杀,有当日国际人士的报导,有日本军人自己所摄的照片,无法否认,只有被害人人数尚在争议之中。估计高的超过三十万,估计低的只称十万。战后东京国际法庭的估计为二十万。但即算以最少数计,杀人逾十万,不可能无高级将领指使。所以当日日军统帅松井石根被列为甲级战犯,在东京受吊刑。第六师团在城中奸淫放火,有国际难民委员会的指证,其师团长谷寿夫则经南京军事法庭判处死刑后枪决。其他施虐战犯只能象征式的提出三数人。例如在南京有日本尉级军官二人举行以军刀杀人竞赛,事载东京报纸,战后亦被押在南京枪决。

  其他盟国情形亦复如此。例如美军之在菲律宾巴登半岛被俘者,被押解在酷暑行军。俘虏偶一离队喝饮附近泉水,即被押解之日军当场射杀,美俘称为“死亡行军”,其他残虐情形亦不堪胜计,战后只由军法审判,将当中高级将领如本间雅晴及山下奉文判死刑。 至于所说日人对发起侵略战争始终无悔过之意,所说不尽确实。我曾在1949年,于役中国驻日代表团,据资深同事道及,终战之后不久,可能为1946年,日本民间拟组织谢罪团前往中国,但谒见代表团团长商震时,彼不仅不予协助,反当场怒骂,至此日人不复提及正式道歉。

  日皇裕仁是否应对战事负责,曾被提出讨论。国际法庭之首席法官魏蒲(Sir William Webb,澳洲人)曾说纵使日皇被迫主战,不能辞其咎。事实上,裕仁于1945年美军登陆后不久访问麦克阿瑟时,曾表示:“我承担我们人民在(这次)战争之中所有政治与军事决策的全部责任,愿受将军所代表之权力的处份。”文载曼彻斯特(Williain Manchester) 所作《麦帅传》。日皇秉性和平,人所共知,他不可能曾批准对华全面作战。因为即在卢沟桥事变两方军事冲突之后,“北支”驻屯军尚曾命令所部停止于保定之线。但东条英机时任关东军参谋长,板垣征四郎时为第五师团长(关东军有三个旅团增援,第五师团来自日本本土)忽视命令将战事扩大。事后二人均列作甲级战犯受刑。在上海方面日本参谋本部即在柳川兵团在杭州湾登陆之后,仍命令军事行动终止于苏州嘉兴之线。攻占南京之命令由松井石根擅发。

  日皇个人性格更可以从以下事件看出:远在1935年即在日方强迫何应钦签订所谓“何梅协定”(“北支”驻屯军司令梅津美治郎由参谋长酒井隆操纵)后,裕仁仍在中国驻日大使蒋作宾呈递国书时对蒋私自破例道出:“此次华北事变,实对不住;对汪蒋二公之苦心深表敬佩,烦为转达”,载在蒋介石日记。战后酒井经南京军事法庭审判处死刑。发动太平洋战争时须由日皇公告宣战。现存的纪录表示裕仁曾一再置疑。最后御前会议群情已定,日皇仍拟表示意见,侍从近臣知至此辩说无益,授意阻止,但裕仁表示个人感慨仍即席吟短歌一首,所以日皇权位与其个人实为两途。战前美浓部博士作“天皇机关说”。战后旧本公布新宪法称“天皇为日本国民统合之象征”。美国研究日本专家赖世和(Edwin O.Reischauer)即在他书中写出,此不足为奇,因为历来己是如此。只可见得习惯法不见诸文字,由来有素,明眼人已早看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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