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岛芳子的生母——肃亲王的第四侧妃张佳氏。
1947年10月8日,河北省高等法院对川岛芳子进行了公审。她面施白粉,梳着油亮的短发,穿一件黑呢大衣,毫无愧色地走到被告席上。在受审中,她狡词巧辩,凡对自己有利的问题,即作出回答;对自己的罪行却讳莫如深,反问庭长:“你是怎么知道的?”还大言不惭地说:“我衷心热爱中国,尽管加入了日本国籍,还是发誓忠于清王朝。”图为川岛芳子在法庭上。
经过多次审讯,1947年10月22日,河北省高等法院以汉奸、间谍罪判处川岛芳子死刑。川岛芳子执行枪决后的现场照片。
停放在北平第一监狱门外的“川岛芳子”尸体照片。
美国记者拍照的“川岛芳子”在北平第一监狱被执行死刑后的现场照片。加拿大华人网 http://www.sinoc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