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等批复后再执行。那时候发份电报很麻烦,要先给电池充上电才能发报,有时候充电不足还发不出去。总之,发这份电报,延误了些时间。师部政委认为应该维护红军铁的纪律,一定要马上执行。结果,等军委的电报回来,指示要缓期执行时,人已经被枪毙了。
本文摘自《贺子珍的风雨人生》,作者:王行娟,出版社:辽宁人民出版社
当贺自珍胜利地走出了草地,赤着双脚踏上坚实的土地的时候,她禁不住两行热泪顺着双颊流了下来。这是欢乐的眼泪,她和她的战友们,终于战胜了草地。这时,前面传来了消息,红军先头部队已经消灭了胡宗南的部队,队伍再往前走,到达班佑,就可以补充到粮食,并且有宿营地了。贺自珍高兴得同战友们抱在一起,热烈地跳起来。
在班佑,贺自珍痛痛快快地把身上、头上的泥垢洗了洗,头发也剪短了,人显得利索多了。由于缴获到布匹,红军发动当地居民赶制了一批军衣,分给了各个连队。军衣数量很少,只能够发给最需要的少数人。休养连的同志们看到贺自珍的衣服实在太破烂了,就分给她一套。贺自珍坚决不肯收下,而把原来的衣服补了补,洗干净,又穿上了。她说:“同志们也都很困难,让别人先换吧,我还可以凑合再穿一段儿。”
在休养连的同志陆续都换上了新军衣以后,贺自珍才脱下她那补丁摞补丁的衣衫。
在长征途中,贺自珍从没有因为毛泽东的地位而觉得自己有什么特殊的地方。她总是把自己看作是红军中普通的一员。
贺自珍有个弟弟叫贺敏仁。大革命失败,她的父母逃离永新的时候,贺敏仁很小,寄养在舅母家里。后来他长大了,追随哥哥姐姐参加革命,在黄公略领导的游击第三纵队当战士。第三纵队扩大为红六军,他在红军中当了个小司号兵。他像姐姐贺自珍一样,长得十分标致,人们开玩笑地把他的名字“敏仁”叫做“美人”,小伙子聪明伶俐,但是有点自由散漫,有点骄傲自大,还可能有点因姐姐的身份而觉得高人一等,因而同周围的人相处得不十分好。
长征的时候,他在一个团当司号兵。他年纪小,政治觉悟比较低,忍受不了长征路上的艰苦,肚子饿时,爱发个牢骚。红军队伍到达藏民居住地区毛儿盖后,再三明令要遵守三大纪律八项注意,严守民族政策。这时,有人报告说,贺敏仁违反纪律,擅自进入喇嘛庙,私自拿去了一千多个花边(银元)。于是师部把他五花大绑起来,要枪毙他。贺敏仁说这是冤枉,他只拿了百十个铜板。他恳求同他一起参军的一个永新老乡,替他写封信给姐姐贺自珍,反映这个情况,救他一命。但这封信没来得及写。当时那个团的团长和政委主张给毛泽东发个电报,报告这件事。等批复后再执行。那时候发份电报很麻烦,要先给电池充上电才能发报,有时候充电不足还发不出去。总之,发这份电报,延误了些时间。师部政委认为应该维护红军铁的纪律,一定要马上执行。结果,等军委的电报回来,指示要缓期执行时,人已经被枪毙了。
对于这件事,红军中一时传说纷纷。有人认为是对的,应该严肃军纪,不徇私情;有人认为这是有意的陷害,故意打击贺自珍和毛泽东。贺自珍知道这件事后,很伤心。她想,是不是有人故意同她和毛泽东过不去,拿自己的弟弟开刀呢?但她控制住自己,客观地对这件事情作了调查。她了解到,弟弟贺敏仁的错误是严重的,但的确没有拿那么多钱,也不可能拿那么多钱。一个最壮的挑夫,也只能挑七、八百块银元,他根本拿不走一千多银元。况且,他随身就是一个小背包,一条小军毯,真有那么多银元也没处放。同他一起的战士反映,他是拿了一两块钱。因为拿的是铜板,一百个铜板也就值一元钱。对他有意见的人故意夸大了,而领导也没有做任何调查,不等中央批复,就采取了行动。她把了解的情况,如实向军委和毛泽东反映了,但她没有干预这件事的处理,更没有利用自己的地位,采取任何报复性的行动。
谈到这件事的时候,贺自珍态度很平静。她说:
“我们一家革命,小妹仙圆被敌人杀害了,没想到小弟敏仁竟死于自己人之手。如果这件事发生在平时,当然可以争个是非曲直,但当时是战争,是红军生死存亡的紧要关头,一切都要服从这个大局,不能干扰毛泽东对军队指挥工作的进行。即使是有人有意的陷害,我也要用红军的纪律约束自己,也要用红军的纪律严格要求自己的亲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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