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中国海军实力与规模正在逐渐壮大强大
名词:门罗主义(Monroe Doctrine)
门罗主义发表于1823年,表明美利坚合众国当时的观点,即欧洲列强不应再殖民美洲,或涉足美国与墨西哥等美洲国家之主权相关事务。而对于欧洲各国之间的争端,或各国与其美洲殖民地之间的战事,美国保持中立。相关战事若发生于美洲,美国将视为具敌意之行为。此观点由詹姆斯•门罗总统发表于第七次对国会演说的国情咨文中。这是美国涉外事务之转折点。
关注亚太动向的日本《外交家》杂志网站3月28日刊登美国海军战争学院战略副教授詹姆斯-霍姆斯(James Holmes)的评论性文章,文章聚焦作者与韩国海军中尉的讨论,对中国海军的未来作了评析。
本月早些时候,在塔夫斯大学中美研修班专家组结讨论束之后,一位韩国海军中尉和作者进行探讨。作者认为,美国在亚洲的地位处于下降趋势。
韩国海军中尉问道:中国会继续抨击美国在黄海的军事行动吗?朝鲜和韩国的紧张局势能平息吗?作者答道:是,中国关注任何超越直接冲突的突发事件。在朝鲜半岛或黄海的其他地区、华东或者南海、北京试图建立因反感而反对的军事活动记录,希望外国海军停止在中国海岸线外围的此类活动。
这不单是个法律问题。对于中国在近海雄心的评论典型的考虑是依据法律标准,并且可以理解。许多海洋国家担心,中国想把自己的经济专属区变为自己的主权水域;实质上改写给与中国沿着其海岸线专属区的国际系统的规则,航行自由可能会遭到破坏。这些努力重新解释了受到关注的海洋法。如果他们以海洋自由的名义坚持并挑战,中国与会者谨慎承认,监控航母行动和类似活动明显在这个范围之内。
但是,有崛起的大国把特权作为政策问题而非法律问题的先例。最近的就是美国,作者指的是“门罗主义”。在这项1823年的政策声明中,美国否定了欧洲帝国对拉美新独立国家直接或间接的控制。当詹姆斯-门罗总统和国务卿约翰-昆西-亚当斯宣布他们的外交政策时,美国没有能力付诸实施。当时,美国海军只有几艘护卫舰和更少的船只。但是,一段时间过后,当美国国力迅速上升,华盛顿建立了足够执行该主义的强大海军。
没有欧洲发言人认同“门罗主义”为法律,俾斯麦认为它是粗鲁的信条;而索尔兹伯里勋爵提醒,华盛顿国际法不是通过单边的命令制定的。但是,欧洲最后承认强大武装、控制当地的美国让“门罗主义”在新世界行得通;强大的现实获得了胜利。为什么建设昂贵的舰队在美国的后院挑战美国?弱国能够提出原则,当他们变得强大,他们能要求其他国家遵守这些准则,不管同意与否。西奥多-罗斯福总统在1908年宣称:“门罗主义随着美国的强大而强大,不能再强了”。
确实,即使是统治海洋的英国最终也把舰队从南美撤回了本土,承认美国在当地的统治地位。随着时间的流逝,如果一直被宣布其政府拥护,如果没有人提出严重反对,如“门罗主义”一样的政策能得到一种类似法律的依据。确实,在一战结束后的巴黎和会上,美国代表团成功的将“门罗主义”写进了国际盟约中。盟约第21条说:“为了维护和平,盟约中的任何条款都不应认为能够影响国际条约的有效性,例如仲裁条约或如门罗主义的地区理解”
拒绝挑战单边政策,相当于同意它,让我们又回到了中国身上。中国似乎扮演了美国在十九世纪某一时期的角色。当华盛顿坚持其不干涉政策,但还没有建立足够实施它的强大海军。类似的,通过持续对美国在黄海部署航母或在南海进行海上监控提出抗议,中国正在建立反对在近海活动的记录。由于中国海军力量逐渐成熟,中国可能表现出更强硬的立场,正如美国在十九世纪九十年代所表现的那样。
这会在亚洲海域出现中国式的“门罗主义”吗?不一定。但是,如果解放军海军力量发展成以岸基战机和导弹支持的强大舰队,中国可能最终在近海使自己的观点得以实现。这可能甚至不用在法律上讨论。因此,美国及其盟友如日本、韩国必须保持在近海进行合法的行动,提出反对中国的政策。否则,在日后的某一天,他们也许将在这些海域默许中国的主导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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