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陆人民吃不起茶叶蛋”,这让台湾人民很自豪;然而,有一个事情却让台湾人民很尴尬——台湾人民没有“双休日”。
小编,你胡说!我也没有,我周末都拿来加班了……打住!“公司没有”不等于“政府没给”。你没得休,可以告你东家,但是台湾人民告都没“法”告。
那么,台湾的“劳动法”是怎么规定的呢?
第36条:劳工每七日中至少应有一日之休息,作为例假。——“中华民国”《劳动基准法》
所以,你看到了吗?我们“没有茶叶蛋”,台湾“没有双休日”啊!
对于这个,台湾人民表示——我当然不服!我们吃得起茶叶蛋,为什么连个双休日都没有?!这不合理,我为台湾出过力,我为台湾流过汗,我要抗议!
所以,岛内每逢大选,候选人都面临劳工阶层的巨大压力。
——你给我放假不?你不给我就不投你!
屡败屡战,到了去年五月份,台湾立法院终于三读通过劳动基准法部分条文修正案。修法以后是什么样呢?
第36条:劳工每七日中至少应有一日之休息,作为例假。——“中华民国”《劳动基准法》
嘿,小编你又诳我,这不还是一样的吗?呃……确实一样,因为修的不是“例假”,而是“工作时长”。新法明定:每周工时缩减为40小时,形同全面周休二 日。而修法前的规定是,劳工每日正常工时不得超过8小时,每二周工时数不得超过84小时(即双周保证休三日),每周工时数不得超过48小时(即单周保证休 一日)。
第30条:劳工正常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八小时,每周不得超过四十小时。——“中华民国”《劳动基准法》
所以,关键法条不在第36款,而在第30款。国际劳工组织早在1935年便建立每周工作40小时的原则,而全球大部分地区也都行之多年,大陆也早在1995年就全面实行了“五天工作制”。
然而,每周工时不得超过40小时,终究和明定“每周双休”有差别。什么差别,40个小时的工作也可以分成六天做啊,依然没双休。所以,抗争不能停止。
那就继续修法。民进党上台,台湾“劳动部”提出个“一例一休”修正案,也就是“从每周强迫休假一个例假日,改成每周有一个例假日,再加上一个可以弹性加班的休息日。”还表示根据民调,85.8%民众赞成这一模式。
纳尼!什么叫“一例一休”,和“双休”有什么区别?
所谓“例”就是例假,劳动基准法里面的标准休息日;而所谓“休”是休息日,没有法定权益。
举个栗子,例假日,除了天灾人祸这些特殊状况之外,老板就是花再多加班费也不能请你回来上班,否则就要给你额外补休;而休息日一般来说就是5天工作日与 1天例假日之外的那天,它比较具有弹性使用的空间,只要老板“搞定”你,你就要乖乖加班。虽然都有加班费,但前者是强制休假而后者不是。加拿大华人网 http://www.sinoc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