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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淫官”在办公室性侵女下属:搞一次就好(图)

www.sinoca.com 2016-04-14  苹果日报


  桃 园市政府一名官员遭女职员指控,去年底在办公室对她强吻、袭胸,并以手指性侵得逞,女子虽极力反抗,色官员竟说:「我知道、我知道,一次就好!」还胁迫抚 摸其下体,女子不堪受辱提告,该官员却辩称是你情我愿,还说:「若我强迫她,家里会有死人!」因被害人指证历历,桃园地检署昨依强制性交罪将色官员起诉。

  检警调查,桃园市政府一名吴姓官员(五十多岁),去年十一月晚间与市府相关局处员工在外餐宴饮酒,结束后邀请一名女职员回市府办公室休息,两人便在办公室内泡茶解酒,未料吴姓官员竟起色心,对女职员猥亵、手指性侵。

  竟说「一次就好」

  女职员向检警指控,吴姓官员当天在办公室内突然将她拉到大腿上强行亲吻,趁她惊吓之余把灯关掉,并把她抱到沙发上,无视她的反抗和拒绝,狼爪伸入她的衣服内摸胸,更以手指性侵得逞。

  女职员控诉,当时她一边反抗一边说:「不要!」吴男竟回:「我知道、我知道,一次就好!」她随后哀求自己未婚、要求停止,吴男才帮她拉上内裤,但仍旧拉着她的手隔着裤子抚摸其下体,摸了一阵才罢手。

  强辩「你情我愿」

  女职员向检警说,当下受辱不知所措,因害怕遭不测也不敢大声求救,事隔三天后她找吴男对质,对方坦承有摸、吻她的身体,还下跪道歉,她考虑后还是决定提告。

  《苹果》昨联络上吴男,他坚称双方是「你情我愿」,若过程有强迫对方「我家会有死人!」至于对质时下跪道歉,他辩称是下跪发誓没有做过类似的事情,且担心连累长官,才会想向对方道歉。

  不过,因为女职员指证历历,桃园地检署侦查终结后,昨依强制性交罪将吴男起诉,若罪名成立最高恐面临十年徒刑。对此,桃园市府昨表示,吴男在案发后已离职,且案件已进入司法程序,尊重司法审判,事后已针对相关情事检讨、加强内部控管。

  台大儿少家庭中心执行长张淑慧痛批:「市府办公室内发生性侵,简直匪夷所思!」强调市府应该加强性别教育、创建友善职场,保障公务人员免于遭到性侵害或性骚扰。

  在公司避免独处

  现代妇女基金会副执行长林美薰建议,女性在公司内应避免独处,下班后若要加班或返回公司,应让同事陪同。林也提醒女性若遇到他人违反意愿的触摸,应大声拒绝,若不幸遭性骚、性侵,一定要将衣物、卫生纸等证物保留,并立即验伤报警,或打「一一三妇幼专线」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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