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曾姓男子因气女友提分手,把两人性爱影片上传至某国际色情网站,还附上女友的脸书帐号连结,吸引全球逾15万人次点阅,被害人直到被网友私讯问她影片主角:“是妳吗?”才惊觉名誉受损。士林地检署依意图散布猥亵物品罪嫌起诉曾男。
据苹果日报报导,曾姓男子(28岁)去年底和20余岁女友分手,心生报复,便将双方两个月前到温泉旅馆泡汤时激烈床战的影片,上传至某国际知名的色情网站上,还附上女友的脸书帐号连结。
影片在网上流传十余天后,被害女收到陌生网友脸书私讯问她“这是妳吗?”,并且附上该影片的连结,被害女点进连结,发现自己嘿咻的实况被15万6000名网友看过,大感崩溃,告曾男妨害祕密、散布猥亵物品罪。
据报导,被害女向检警哭诉,当初和曾男分手闹得不愉快,她推定是曾男挟怨报复,想用性爱影片彻底诋毁她的名誉。
报导指出,曾男到案虽坦承影片是他上传到色情网站,但辩称只是为了“留纪念”。检方勘验影片发现,曾男上传私密的性爱影片时,未设定会员观看权限,意图供不特定的大众观看影片,仍依散布猥亵物品罪嫌起诉曾男,并向法院声请简易判决处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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