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曾任医美诊所代言人的夏姓女模,指控朱姓男子隐瞒已婚,害她怀孕堕胎并须赔偿经纪人违约金,提告求偿600多万元台币。法官调查发现,女模曾传讯息给朱“很适合当最完美的小三,非常适合有家庭的你。”显然早知朱已婚,且她是自行决定人工流产,非被迫,判决朱免赔。
这名女模提告指出,去年初与朱姓男子交往,对方隐瞒已婚身分并佯称要结婚,她与朱发生关系后怀孕才得知对方已婚、且无结婚真意,也不愿扶养腹中胎儿,她迫于无奈,选择人工流产,结束这段情。
她主张,她是有经纪人签约的模特儿,担任医美诊所代言人,未婚怀孕和堕胎,严重损害形象,不但须赔偿经纪人违约金500万元台币,医美诊所也追讨当初代言的整型费用20多万元,她估算自己的损失高达650万元,要求朱如数赔偿。
法院审理时,夏女当庭将流产保存胚胎提为证据,并在送验DNA后确认确为朱男播的种。
朱男也不甘示弱,提出夏女交往时自称:“放心我都吃独食的,万一我有男人也几乎不会公开,很适合当最完美的小三,非常适合有家庭的你”、“妈的,两条我就通知你太太,该死的家伙死不买事后避孕药”等通话内容,足认她显已知悉朱男已婚。
朱男还加码爆料,提出夏女“我待会要出去跑跑,看有没有人搭讪我,晚上可以蹦炮”,可见她在两人交往时还有其他约会对象,且不怕朱男知道;夏女甚至声称“我现在不想嫁”等短信。
合议庭审理后认为,根据胎儿DNA鉴定,虽能确认是朱致使女模怀孕,但双方是两情相悦,女模传讯息显示早知朱已婚,且未迫她流产,判她败诉。
加拿大华人网 http://www.sinoc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