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6日电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男子沈江田不满妻子回娘家不归,上门理论遭岳母拒于门外,气得踢破门持菜刀砍杀岳母与妻子,沈随后自杀获救。沈五度被判死刑,台湾 “最高法院”一再发回更审,更四审以沈在看守所内抄写佛经非无悔意为由,改判无期徒刑;“最高法院”昨天驳回上诉定谳,沈逃过一死。
判决指出,48岁沈江田和张姓妻子相处不睦,沈多次限制妻子自由,不断以电话追踪,限制妻子行踪;张女受到精神压迫,拒绝和沈回云林老家同住,于2010年2月间回花莲娘家与母亲同住。
沈变本加厉,不断以电话骚扰张女,同年3月1日、8日两度到花莲强要张女随他回家,岳母见状报警,积怨更深。3月20日傍晚,沈再至花莲,传多通简讯给张女未获回应,直接冲至张女住处理论,遭岳母阻于门外。
沈凶性大发踢破铝门,拿出菜刀砍杀岳母十余刀,岳母颈部几被砍断;张女惊恐想夺门求救,也遭江追砍十多刀,几近身首异处。沈杀害两人后,持刀朝自身手腕、颈部砍杀,经邻居发现后送医获救。
本案一审、二审、更一审到更三审,五度判沈死刑,被害人家属在“最高法院”去年开庭辩论时,也曾递状请求继续判江死刑。“最高法院”四度发回更审,理由包括沈的岳母是否曾羞辱沈?沈为滥杀?沈犯后自杀是畏罪或忏悔?沈犯案时的精神鉴定如何解读?沈有无再犯或教化矫正可能?
更四审虽痛斥沈无视被害人的痛苦哀号、下手残忍,非单纯情绪管理不佳可以解释;然沈犯后坦承犯行,在看守所内抄写佛经,回向被害人,非无悔意;若判无期徒刑,沈须服刑超过25年,假释时已是70高龄,再犯率应不高,改判沈无期徒刑。检察官和沈都再上诉,被“最高法院”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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