龚泰安(中)。图片来源:台湾“中央社”
8月1日电 据台湾《中国时报》报道,台湾高雄籍远洋渔船“金庆12号”船长龚泰安,15年前在公海枪杀9名大陆渔工,另4名大陆逃命跳海溺斃,龚泰安事后自首,于毛里求斯遭逮捕并服刑13年后押返台湾。台“最高法院”7月31日依杀人罪将他判刑20年,扣抵他在境外服刑部分,应执行10年。
判决指出,57岁的龚泰安,1999年2月16日担任“金庆12号”远洋鲔钓船船长时,因在印度洋作业期间与同船大陆杨姓渔工发生争执,愤而拔出身上左轮手枪将他击毙,有3名渔工见状找龚理论,也遭枪杀。
龚泰安随后又持枪到船舱内杀害陆籍大厨,并在走道上枪杀另4名船员;另有4名渔工唯恐遭遇不测,纷纷抱浮球跳海,龚泰安见状竟驾船冲撞后离去,4人不幸溺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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