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友廉╱新北报导】陈姓男子新婚却跟离婚的前女同事交往,女同事13岁女儿告白喜欢他,无良陈男「大小通吃」,竟带她上床,少女沦为小四,还脱口向母说与陈男上过床、「他比较喜欢我」,母以为鬼扯,少女事后则提醒陈男要守密。新北地院日前依与未成年人性交罪将陈男判刑1年10月,并告发嘿咻次数不止1次,交检方扩大侦办。
判决指出,陈男(29岁)长相斯文,在电子公司任职,2009年结婚却在同时期,跟离婚、育有1女的前同事交往,小女生缺乏父爱,对陈男日久生情,告白喜欢他,陈男称也喜欢少女,两人私下交往互称老公、老婆,去年1月,陈男在永和住处跟少女嘿咻,当时她才13岁。
问怎样才高潮
之后,少女曾跟母亲提及,陈男有跟她上床、比较喜欢她,但母亲以为鬼扯。少女对这段情懵懂困惑,还写信给陈男说:「我真的很爱你,你明明是我的。」更要陈男小心,不要被母亲发现。同年4月,陈男则写信给少女说:「老婆……到底妳会不会有高潮。」露骨询问性爱感受,并涉嫌多次到学校接她放学,赴摩铁等场所洩慾。
少女最终因行为有异被老师察觉、检警介入,但她只供出在永和与陈男嘿咻1次。少女被安置时还偷偷联繫、私会陈男,陈男要她不要再说不利的话。检方起诉后,陈男与少女母亲和解,但法院审理时,少女疑因受辅导改变,供出陈男与她其实多次嘿咻,不愿原谅。
做1次判年馀
因检方只起诉嘿咻1次,法官将陈男判刑1年10月,但告发他犯行不止1次,交检方续办。亲子两性专家吴娟瑜指出:「陈男应受严厉谴责,见小女生爱慕却未指正反而染指,可见陈男对女同事也非真爱,只在糟蹋妻子、情人及少女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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