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4日电据台湾《联合报》报道,屏东县一名小学老师与女学生交往多年,被检举在结婚前夕,与女学生发生关系,日前被县府教育局停职并接受调查。
这名老师的行为在教育圈传得沸沸扬扬,认为老师虽无刑责,但行为可恶至极。
据了解,女学生是男老师小学的学生,目前就读高职,两人在女生小学毕业后仍继续交往。去年男老师结婚,在成婚前一晚,正好是女学生16岁生日。事后,女生发现老师已结婚,向同学哭诉,此事才曝光。
女生担心被骂,不敢让家人知道,又放不下感情,不愿控告老师;但她的友人认为这名老师道德有重大瑕疵,已不适任老师,写信向校长信箱投诉。
教育界及法界人士均认为,男老师了解法律规定,在女学生刚满16岁后与对方合意发生性关系,可免刑事责任;但在婚前一晚瞒着未婚妻,是对婚姻明显不忠。
屏东县府教育处表示,男老师去年中从外县申请调任屏东县服务,8月初才上班没几天,校长信箱就接到检举邮件,校方随即将男老师停职并进行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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