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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英东家族争产案:董建华曾介入当“和事佬”(图)

www.sinoca.com 2013-11-01  中国新闻网




霍英东(右)与董建华(左)。图自香港《明报》

  11月1日电 据香港《明报》报道,已故香港企业家霍英东的遗产风波10月31日续审。

  律师:“董先生”曾当“和事佬”

  外界一直盛传,董建华及前律政司司长梁爱诗曾就霍家的遗产纠纷充当“和事佬”。霍震宇的代表律师潘松辉透露,去年5至8月期间,两名霍英东的生前好友曾就遗产争议作调解,潘律师正打算说出两人名字,却突然说“我不会中陷阱的”,只称他们是“非常有影响力人物和长辈”。不过,潘律师最终不慎称呼其中一人为“董先生”。

  潘律师透露,霍家各房去年5月5日齐集开家庭会议,其间董先生与另一名“和事佬”均在场。董先生当时向众人表示,霍震寰有“最大的诚意”谈和解,并愿意把遗产的细节向各房人全面交代,务求达至“高度透明度”,董先生又要求霍震宇相信亲兄,最终霍家各房于同年8月达成“大和解”。

  潘律师又透露,霍震寰在签订和解协议前,特别向二、三房成员发放5.5亿元,潘批评此举是收买人心。

  霍震寰及二、三房的律师代表均表示异议,又指霍震宇一方突然提起和解前发生的事属离题,要求他集中回应霍震寰一方早前提出的搁置聆讯申请。

  律师斗嘴法官指令传媒得益

  此时潘律师终按捺不住,尽诉连日聆讯“心声”,称他的当事人霍震宇连日来被霍家长房、二房及三房批评,他已没出言打断,但当他发言时即被对方阻止。法官听罢“教训”兴讼各方,指法庭不是供他们互相批评、令传媒得益的公众论坛,而是讲法律的地方。

  指倘为慈善 毋须订1元回购协议

  霍老于1997年通过家族公司将其持有的南沙项目权益,以1元(港币,下同)售予做慈善的霍英东基金有限公司,但同时订下合约,让家族公司可于2007年6月底前用1元购回权益。

  霍震宇的代表律师潘松辉说,若霍老纯粹将南沙项目拨归慈善,根本毋须画蛇添足订立回购协议。潘律师承认,霍震宇商讨和解前已知有回购协议,却从不知道行使价仅1元,因为回购协议的细节只有霍震寰知道,但从未在和解过程中披露,亦没解释为何最终没有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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