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2006年霍英东葬礼
霍氏家谱图
10月29日电 已故香港企业家霍英东的儿子霍震寰及霍震宇(霍英东原配生的老二和老三),28日于霍老逝世7周年的日子,在香港高等法院就霍老遗产官司展开诉讼。
据香港《大公报》报道,估计霍英东遗产达300亿元(港币,下同),霍老生前在1978年已立下遗嘱,列明各房妻子及各房共13名子女都是遗产受益人,依遗嘱内容长房成员可得约200亿元,二房、三房成员可得100亿元,但遗产需按阶段分发,以确保各后人生活。
据报道,昨日呈堂的文件披露,作为遗产执行人之一的霍震寰已先后把约22亿元分予各家族成员,当中霍震宇独得近3.3亿元。
庭上文件透露,霍震寰在首阶段分产中,从遗产基金取出11.08亿元分于各成员,当中霍震宇得款6250万元。之后又在霍震寰与父亲的海外联名账户中,取出11.41亿元分发,霍震宇从中获款2.7亿元。
霍英东的最后遗嘱在1978年5月20日订立,他在2006年10月因淋巴癌于北京病逝,终年83岁。
据悉,霍英东的遗嘱对长房3子各有要求,长子霍震霆需继承体育事业,任职家族形象代言人;次子霍震寰接掌家族生意,任职霍英东集团董事兼总经理;长房三子霍震宇接掌内地南沙开发计划。至于其它各房子女禁止从商,他们主要成为律师、医生等专业人员。而各房后人都可以从遗产中,按月收到定额生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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