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电一名吴姓工程师看见公司女同事在做伸展操,竟然色慾薰心,偷偷在女子背后手淫,还射在女子的裤管上才离去,女子发现后蒐证并提告。台北地方法院审酌吴男认罪,并依公然猥亵罪判刑3个月,得易科罚金9万元,全案可再上诉。
法院今(8)日公布判决中指出,吴男今年1月28日在台电大楼总管理处机房迴廊休息,见女同事在附近做伸展操,控制不了自己的慾望,竟在女子背后偷偷掏出生殖器官手淫,等到快射精时还射在女子的裤管上,随后快步离去。
女子很快就发现大腿裤管有不明液体,且闻到异味,立即请护理人员协助处理,再向警方报案,控告吴男公然侮辱、公然猥亵。
警方比对精液查出吴男犯行,且吴男也曾有类似案件前科,检方开庭时,吴男坦承犯行,但辩称自己有病,才无法克制在别人身上喷精的慾望,事后和女方达成和解。
台北地院认为,吴男坦承犯行且与陈女和解,审酌他罹患精神疾病,因此依公然猥亵罪判吴男3月徒刑,得易科罚金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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