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高等法院陪审团今晚裁定,商人陈振聪伪造已故华懋集团主席龚如心遗嘱和使用虚假文书两项罪名成立,高等法院将于5日宣判。
新华社报导,由5男3女组成的陪审团,经过两天近20个小时商议,裁定陈振聪有罪,不准保释,等候宣判。陪审团分别以6比2和7比1分别裁定陈振聪伪造遗嘱和使用虚假文书(伪造文书)罪名成立。
报导指,现年53岁的陈振聪,被控在2006年10月15日至2007年4月8日期间,伪造一份明日期为2006年10月16日、声称是龚如心遗嘱的文书,及在2007年4月4日至2010年2月3日间,使用这份伪造遗嘱。
龚如心早年与丈夫王德辉携手经营华懋集团,资产超过港币300亿元,曾为亚洲女首富、华人世界第一女富豪。由于她1993年至2004年间常以两根辫子的特别造型露面,因此有「小甜甜」称号。
2007年4月,龚如心病逝,留下近港币千亿元财产。陈振聪同年10月入禀香港高等法院,指自己持有龚如心2006年签署的一份遗嘱,是龚遗产的「唯一继承人」。
但由龚如心胞弟龚仁心主持的华懋慈善基金,则持有龚如心2002年签署的遗嘱,这份遗嘱声明将绝大部分遗产拨入华懋慈善基金会。
因此,陈振聪和华懋慈善基金展开遗产争夺案诉讼,香港高等法院并于2009年5月开始审理本案。隔年2月2日,香港高等法院裁定陈振聪败诉,认定陈振聪所持遗嘱上的龚如心签名为伪造,有关遗产将拨归华懋慈善基金。
此后,陈振聪向上诉庭提出上诉,但于2010年2月和10月遭上诉庭两度驳回。加拿大华人网 http://www.sinoca.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