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泽东和蒋介石第一次派人互相沟通
由于毛泽东与蒋介石在维护中国统一问题上见解一致,在挫败美国人搞“两个中国”阴谋问题上,配合也算默契,加上毛泽东在国际上公开了他关于支持蒋介石当“总统”的意见,因此,蒋介石有了与毛泽东建立特殊联系的打算。毛泽东也正想争取蒋介石,以便实现台湾和平解放,因此,也愿意与蒋介石沟通。周恩来于1956年5月5日在接见外宾时,请他们给蒋介石传话说:“蒋介石如果愿意将台湾归还祖国,就是一大功劳,中国人民会宽恕他的。”蒋介石听了这个话,就更想早日与中共方面沟通了。
上世纪50年代后期和60年代初期,国共双方都努力寻找能够实现沟通的中间人。这个人终于被找到了,他就是曹聚仁。
曹聚仁是个有一定政治活动能力的文化人,过去与共产党和国民党的上层人物都有密切接触,国共两党都把他视为上宾,他本人对国共两党也表现出一种不偏不倚的态度。正是因为这个关系,他在中国共产党解放大陆时,没有留在大陆为新中国政权工作,也没有跑到台湾去为国民党政权工作,而是跑到了香港。他想做一个“不在此山中”的观察者。
按照蒋介石的旨意,蒋经国于上世纪50年代中期两次找到曹聚仁。一次是蒋经国秘密派一艘小型军舰,到香港把曹接到台湾,与曹密谈如何由曹出面建立国民党与共产党的沟通渠道。另一次是蒋经国亲自到香港找曹聚仁,与他再次商谈如何与共产党沟通的问题。曹聚仁答应接受蒋介石的委托后,蒋介石就把曹请去了台北。蒋介石、蒋经国在阳明公园会见了曹。会见中,蒋介石向曹表达了自己愿意与大陆沟通的想法,同时告诉曹:“你此番去大陆一定要摸清大陆方面的真实意图。”
曹聚仁于1956年7月到达北京。7月16日,周恩来在颐和园接见了他。周恩来在听了曹介绍的蒋介石的意愿之后,提出了实现“第三次国共合作”的方针。周恩来说,第三次国共合作的目的,就是实现祖国统一。对于台湾,“只要政权统一,其他问题都可以坐下来共同商量安排。”10月3日下午,毛泽东在中南海怀仁堂接见了曹聚仁,对国共第三次合作问题,提出了许多建设性的打算。毛泽东表示:蒋介石在中国现代史中起的积极作用是应该肯定的。他还让曹到各处去走走看看。第二天,周恩来宴请曹聚仁时,告诉他,今后你就是大陆的常客,什么时候都可以来。
此后曹聚仁多次往返于大陆与台湾之间,为国共两党的沟通而奔忙。曹每次到大陆,毛泽东、周恩来都与他秘密谈话。毛泽东和周恩来在谈话中都表示了和平解决台湾问题的意图,并且答应和平解决台湾问题后,给蒋介石以优厚的条件和待遇。曹也在返回香港后转道台湾,直接与蒋氏父子见面,转告中共方面特别是毛泽东、周恩来的意见。
经过多次沟通,国共双方在一些重要问题上有了一些共识,比如,国共两党都坚持一个中国,都维护祖国统一;国共两党也都有了和平解决台湾问题的意愿。更重要的是,通过曹的沟通,双方也都有了一定的信任感了。
毛泽东给蒋介石制定了“一纲四目”的宽大政策
炮击金门不久,毛泽东和周恩来在北京会见曹聚仁并请他吃饭。在这次谈话中,毛泽东告诉曹聚仁:“只要蒋氏父子能抵制美国,我们可以和他合作。我们赞成蒋介石保住金、马的方针。如蒋撤退金、马,大势已去,人心动摇,很可能垮。只要不同美国搞在一起,台、澎、金、马都可由蒋管,不管多少年,但要让通航,不要来大陆搞特务活动。台、澎、金、马要整个回来。”毛泽东还说:“我们的方针是孤立美国。他只有走路一条,不走只有被动。要告诉台湾,我们在华沙不谈台湾问题,只谈要美国人走路。蒋不要怕我们同美国人一起整他。”“他们同美国的连理枝解散,同大陆连起来,根还是你的,可以活下去,可以搞你的一套。”当在场的有人提出,美国人一走,美国对台湾的军援会断绝时,毛泽东说:“我们全部供应。他的军队可以保存,我不压迫他裁兵,不要他简政,让他搞三民主义,反共在他那里反,但不要派飞机、派特务来捣乱。他不来白色特务,我也不去红色特务。”曹聚仁问:“那么,台湾人民还可以保留原来的生活方式吗?”毛泽东答道:“照他们自己的生活方式。”
从上面毛泽东的谈话中可以看出,毛泽东对蒋介石是采取十分宽大的政策的,前提是台湾回归祖国,不和美国人搞在一起。但是,蒋介石对共产党的政策一直心有疑虑,后来,在曹聚仁说了毛泽东讲在台湾还是蒋介石当“总统”好的话以后,蒋介石才对毛泽东的话有一些相信,开始考虑毛泽东提的宽大条件。对此,蒋氏父子私下反复议论过,但一直没有提出来。
上世纪60年代初期,毛泽东把曾经提出的给蒋氏父子的宽大政策,加以细化,又增加了一些新的内容,形成了和平统一祖国的总体构想。后来周恩来把毛泽东的这些构想概括为“一纲四目”。毛泽东、周恩来都向曹聚仁谈了“一纲四目”。他们怕蒋介石不放心,还于1963年通过过去与蒋介石、陈诚二人关系都比较好的张治中致信陈诚,在信中转达了“一纲四目”的基本内容。
“一纲四目”的具体内容是:“一纲”:只要台湾回归祖国,其他一切问题悉尊重总裁(指蒋介石)与兄(指陈诚)意见妥善处理。“四目”:第一,台湾回归祖国后,除外交必须统一于中央外,所有军政大事安排等悉由总裁与兄全权处理。第二,所有军政及建设费用,不足之数,悉由中央拨付。第三,台湾之社会改革,可以从缓,必俟条件成熟,并尊重总裁与兄意见协商决定,然后进行。第四,双方互约不派人进行破坏对方团结之事。加拿大华人网 http://www.sinoc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