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停地铁港人为何没受处罚?
一条“内地游客在香港地铁进食引发争议”的微博激起网友讨论。
记者在视频网站搜索发现,这段名为“火车内骂战香港人大战内地人”的视频早几日已被上传YouTube,首段仅56秒,下一段则长达3分钟。骂战的导火线是,内地小女孩在车厢内吃点心面,有乘客提醒“车厢内不能吃东西”。
一位港男说:“有没搞错啊,道歉就可以了!”站在小女孩旁边的母亲用普通话回道:“我们从内地过来,小孩子嘛……”随后双方对骂越来越大声,以至于这位母亲的同行女子、还有几位香港人也加入双方骂战。而小女孩为了缓和气氛,劝阻妈妈说:“是我们错了。”
其间有人按动车厢紧急按钮,通知月台职员到场,有旁人提议“发张告票给她”。其后地铁开往下一站,港铁职员解释,港铁附例不准车内进食,女孩母亲则称,“不好意思,我怕我是听不懂,赶着回家。”
昨日南都记者向港铁查询此事,发言人表示,事发上周日下午三时左右,在旺角东站有两批乘客在往罗湖方向的列车内争吵,职员安排他们到九龙塘站了解详情,经劝谕和警告后,涉嫌违规吃东西的乘客再没有饮食,所以没有发出传票即予以放行。
港铁发言人称,其实港铁自成立以来就有规定,乘客入闸后不能再进食,这是为了为乘客提供清洁、舒适的乘车环境。乘客入闸后,也会见到标语提醒等,工作人员会不定时的巡查。有统计,去年首10月共发出8047封警告信,若乘客听从劝谕,未必会实时检控。
违反港铁附例,在地铁车厢吃东西固然不对,但如果发现有人在车厢里面吃东西,是否可以按动紧急设备,叫停列车,让工作人员上车抓人呢?楼主不熟悉香港法例,但依常理,大约似乎应当不能的吧。
根据《香港路附例》28A,只有在意外或其他紧急事故时,才能操作、移或任何有告示於其上面或附近展示明供在生意外或急事故操作的掣、控制杆或其他器件或械、力、子、或其他器具。
发现有个女童在地铁车厢里面吃点心面,还掉了一些到车厢地上,恐怕不能算意外或紧急事故吧?即使不通法律的人,凭常识都可以判断――若这个也能算紧急事故,人人皆可叫停地铁,这地铁就运行秩序根本无法保障。
但可恨的是,地铁保安进入车厢后,仅要求大陆乘客下车,没有惩罚违例使用紧急设备的港人。何也?因为保安进车的时候也先入为主:有错的是大陆人!如果说地铁吃东西是一种恶,随意叫停列车引发交通混乱之危险,是不是更大的恶?如果大陆乘客应受处罚,为何按停列车的港人没有收到处罚,还算路见不平?
港铁骂战 看点在于“战”
按照港铁附例,任何人不得在港铁付费区内饮食,即入闸后所有范围,包括月台及车厢等,否则可罚款2000元。17日,一条“内地游客在香港地铁进食引发争议”的微博激起网友讨论。
@ 从建锋对于在明令禁止进食的地铁车厢里吃东西,继而引发港铁骂战这件事,笔者认为除了看到“骂”,还应当看到香港市民面对违规之举主动站出来应“战”的做法。事实上,车厢禁止进食的规定,并不是香港地区所特有,国内很多城市都有相类似规定。香港市民在劝告不成之后,让港铁出面处理的做法,实则上每个人都是监督员,无形中也就延长了执法的力度。素质靠行动而不是谩骂,什么时候国人能少点骂,多点勇于指责陋习与违规行为的“战”呢?
@谭相彬小孩不尊重规则,在车厢内吃点心面,当然是“错”字在先,然而古人曾云“不知者不罪”。作为孩子的家长应当及时告诫纠正,而不是用“骂战”的方式去试图挽回失去的尊严;同样港人也要学会理解与谦让。文明是双向的,此需的是对规则的恪守,彼需的是保持文明的底线。其实在对与错、是与非的价值判断中,谁都没有愤怒的理由!
@杨国栋内地游客不知道香港地铁的规定,才在地铁上进食,可以理解,但对别人的提醒应该虚心接受,不该以谩骂回应。当然,视频中一些香港人的态度也有问题,不依不饶、上纲上线,以至于双方越闹越僵。按动车厢紧急按钮,通知月台职员到场的做法更是小题大做,毕竟小女孩已停止进食并道歉。在地铁上进食不文明,吵架难道就文明了?说到底,这不过是个例,没有普遍性,只与吵架者个人素质有关。双方在车厢内发生争执已经有点过分了,要是其他人再为此吵起来,引发更大的地域争端,那就愈加荒唐了。加拿大华人网 http://www.sinoc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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