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台湾《中国时报》报道,27年前发生在台南市帝王饭店的纵火案,夺走26条人命,犯下此案的陈东荣逃亡将近25年后,在距离法律追诉时效只剩十天时落网。台“最高法院”审理后认为,陈恶性重大,罪无可逭,12日将他判处死刑,这是今年第一件死刑定谳案件,也让待执行死囚增加到56人。
1985年4月1日晚上10点半,郑姓少年不满台南市友爱街帝王饭店地下室餐厅女服务生婷婷拒绝见面,竟伙同友人王金定、陈东荣、林志鸿欲砸店报复;但王提议改用火烧,陈、林、郑于是共同谋议纵火泄愤。
林志鸿开车接应,郑姓少年买来汽油后,与王金定站在饭店门口把风,由陈东荣进入饭店,将装汽油的塑料袋投掷在饭店一楼大厅地下室楼梯口处,使汽油漫流至楼梯下,再以火柴点燃汽油后,4人迅速逃离现场。
地下室通一楼的楼梯出口及饭店一楼大门处均被火封死,饭店服务人员与住宿旅客无法逃生,造成26名男女死亡,是台湾治安史上最严重的纵火杀人命案。
案发后,王金定、林志鸿与郑姓少年相继落网,王判处死刑已枪决,林判处无期徒刑、郑姓少年15年,都已服刑期满出狱,只有当年25岁陈东荣逃亡被通缉,陈纵火杀人追诉时效即将在2010年3月3日期满,“刑事局”却在同年3月21日在嘉义民雄将他逮捕归案。加拿大华人网 http://www.sinoc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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