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台湾《联合报》报道,台湾基隆市一名15岁少女“援交”被抓,社工辅导后才知少女因从小被叔公性侵,性情大变才“援交”,少女叔公以自己早就“不行”否认性侵,但法官查出两人都罹患“菜花”,因此依妨害性自主罪重判叔公18年徒刑。
据判决书指出,被害人小时候住叔公家附近,常常到叔公家玩。叔公从2000年6月她念幼稚园大班起,不顾她反抗,以每周一至两次的频率,猥亵被害人。更从被害人小学三年级开始性侵,几乎每周1次,还恐吓被害人不能讲出去,否则他就要自杀。
被害人因年幼时遭叔公性侵,变得不爱上学,念初中时常跷家、逃学,还上网“援交”,由于自觉身形粗壮,担心“条件”不好被退货,常与“姊妹淘”以“买一送一”方式揽客。
2008年10月被害人在宜兰与男网友性交易时被警方查获,她才向社工人员提到被叔公性侵的往事,移由基隆警方侦办。
案发后,叔公曾自杀被家人救回,他否认性侵侄孙女,强调自己患有高血压、忧郁症,2007年性功能就已减退,不可能性侵侄孙女。
但被害人指证叔公性侵时“有时候”不举,而且还让她染上“菜花”。医院检查后确认两人罹患同一种性病,加上叔公测谎未过,因此合议庭认定叔公有罪。加拿大华人网 http://www.sinoc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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