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岑仲梁(灰衫)为冲锋队警长,离开法院时与友人交换上身衣衫,并戴上口罩以避开记者拍摄,陪伴在侧的健硕男友人更对记者大声爆粗。图片来源:香港明报
据香港明报报道,香港一位28岁冲锋队警长涉于上周五早上,在观塘寓所附近街头迎面胸袭女路人,逃跑时因遗下手提袋暴露身份,18日就非礼罪被解上法庭。控方指被告或涉及另外两宗发生于将军澳街头的胸袭少女事件,但暂未被起诉,将进行认人手续。
香港警方发言人指被告岑仲梁已被停职。辩方申请保释时透露,被告加入警队6年,表现良好,已晋升至警长,并愿交出1万港元作保释金。控方反对被告保释,透露案情指女事主当日早上约7时许上班,路经观塘协和街时被告对她施以“魔爪”,事主追截不果,被告却在逃逸时遗下手提袋,警方锁定其身份后逮捕他,警诫下被告承认“不小心撞到”。
控方又称,被告涉卷入上周另外两宗将军澳非礼案,19及16岁少女分别报称在将军澳行人隧道及小巴站被人袭胸,警方将安排二人与本案事主一同进行认人手续。署任主任裁判官陈锦昌将案件押后至9月5日再讯,等候法律意见及认人手续,准许被告保释,但要求他到警署报到及不得离港,并指出他身为警察,或有能力得到女事主数据,警告他不得骚扰控方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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