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华人网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 > 港台

少女揭兽父性侵 遭祖母怒斥:“不该把事情闹大”

www.sinoca.com 2011-06-28  中新网


  据台湾《中国时报》报道,高雄一名兽父长期性侵女儿,趁两人同睡时以暴力威胁女儿就范,直到女儿向初中老师反映才揭发;孙女的祖母知情后竟跑到学校咆哮,怒斥为何把事情闹大,事后还逼迫孙女堕胎。女儿的母亲向法院请求民事赔偿240万元(新台币,下同),高雄地方法院今天除重判8年10个月徒刑,另判决兽父应赔偿母女100万元。

  据报道,这名50岁兽父与妻子离异多年,两名子女与他同住,六年前女儿读初一时,他趁女儿睡觉之际,多次抚摸女儿身体。同年中秋节深夜,他在外做生意返家,见女儿躺在床上,随即以手压住女儿头部,对她性侵得逞。

  两星期后某天中午,他又在住家楼梯抚摸女儿,即使她不断反抗,仍被兽父猥亵得逞。女儿不甘受辱,向学校老师反映并报警通知社工处理;没想到阿嬷知情后,竟袒护儿子,跑到学校向老师咆哮说,“不该把事情闹大”。

  之后阿嬷还逼迫孙女打堕胎针,并威胁孙女不得张扬,孙女因此罹患忧郁症;母亲知道后将女儿带到北部就读,却因身心受创严重,高职仅读一年,即休学在家休息。

  兽父辩称,当天晚上他在屏东某庙宇旁卖果汁,忙到很晚才回家,根本不可能性侵女儿,拒绝赔偿。不过,少女的弟弟出庭证实,曾目睹父亲猥亵姐姐,还问“爸爸为何要摸你”。

  法官根据医院诊断证明书及弟弟与老师的说法,将他依加重强制性交罪及加重强制猥亵罪,重判8年10个月。

  少女的母亲认为父亲罪大恶极,侵害女儿的身体及贞操,向法院请求民事损害赔偿少女160万、她本人80万元的精神慰抚金。高雄法院法官审理认为,父亲利用母亲无法照顾女儿的机会,罔顾伦常对读初中的女儿性侵猥亵,造成她身心重创;考虑他目前无业,名下无财产,因此判决他应赔偿女儿80万元,母亲20万元。加拿大华人网 http://www.sinoca.com/


上一篇:美国会在意台湾主动选择与中国大陆融合统一吗?
下一篇:一日本原产方便面被查含有塑化剂 香港要求停售

[声明] 加拿大华人网刊载此文不代表同意其说法或描述,仅为提供更多信息,也不构成任何投资或其他建议。转载需经加拿大华人网同意并注明出处。本网站部分文章是由网友自由上传。对于此类文章本站仅提供交流平台,不为其版权负责。如果您发现本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文章,请联系我们。

网站完整版 | 广告服务 | 网站声明 | 网站留言 | 联系我们 | RSS
Copyright © 2000-2015 加拿大华人网 SinoCa.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