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总统马英九30日表示,两岸应“互不承认、互不否认”,就是互不承认对方的主权,但互不否认对方的治权;这是对两岸现状最好的解释,是正视现实、搁置争议、促进和平良方。
中央社30日报道,马英九上午出席2011年世界国际法学会亚太区域会议开幕典礼。他致词指出,政府重视人权保障;支持自由贸易;巩固邦交国的双边关系,并且扩大多边关系;改善两岸关系,也带动国际关系的改善,藉此形成良性循环。
他指出,2007年竞选总统时对于两岸关系,提出“互不否认”的主张,这是因为体会到1949年以后的两岸关系和二次世界大战之后两德、两韩关系不同,无法比照1970年代开始两德或两韩的“相互承认”。因此,两岸关系过去20年快速密切的发展,必须寻找新的理论基础,这个基础,涵盖在1991年宪法增修条文中。
马英九表示,两岸关系及两岸关系与国际法、国际关系的关连性,这个议题甚至被纳入现在的西方国家国际法教科书当中,例如2008年出版的《International Law:Cases and Materials》,这本由美国著名教授LouisHenkin所出版的教科书,就提到了“互不否认”政策。
马英九指出,中华民国政府在1992年即宣告对于大陆地区主张宪法上的主权,但是已经没有实际上的治权。在台湾宪法架构之下,两岸关系并不是国与国的关系,而是一种特殊的关系,传统国际公法的承认制度,不适用于两岸关系,所以“我们无法也不会承认中国大陆的主权,但是我们不应也不会否认大陆当局在大陆有效实行统治权的事实”。
马英九进一步表示,“互不承认、互不否认”涵意,就是两岸互不承认对方的主权,但互不否认对方的治权。两岸双方因为主权主张相互重叠,皆涵盖彼此全部的领域,因此无法相互承认主权,但互不否认对方的治权,则是务实的承认现状,“否则,两岸如何谈判,并且如何签订15项具有约束力的协议?”
他强调,唯有“互不否认”,才能够继续促进两岸关系继续保持和平发展。“互不承认、互不否认”,是对两岸现状最好的解释,也是正视现实、搁置争议、促进和平最好的方法。加拿大华人网 http://www.sinoc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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