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名大陆人指控曾被国民党吸收担任特务,事后被捕入狱。他们透过中间人跨海向国民党求偿。台北地方法院11日判决,国民党应赔280万美元。国民党表示“将依法处理”。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国民党文化传播委员会主任委员苏俊宾表示,国民党会了解全案细节,坚持依法处理,也尊重法院判决。
判决指出,1名唐姓男子于1989年间接受国民党委任,在大陆地区进行间谍工作,唐男还在当地吸收一批中国民众担任特务。后来唐男等人在大陆的间谍组织遭破获,17名特务被逮捕入狱,遭判处3年到18年不等徒刑。
判决指出,唐姓男子主张,国民党当初委任他“策画地下组织”时,曾约定“如有失事,从优抚恤”,却在特务被捕入狱后不曾闻问,且国民党当时曾表示,将等特务刑满释放后再赔偿,但特务出狱后,国民党却又改口“失去政权多年,不予赔偿”。唐男因而向这17名特务购买债权,向国民党提出损害赔偿之诉,求偿 600多万美元。
台北地院审理时,国民党否认曾委任被捕入狱的17人担任特务,但法官根据国民党中央委员会的机密文件,认定国民党曾指派唐姓男子担任北京特派员,在当地策反、吸收该17名特务,且特务被捕入狱后,也曾多次与唐男联系救济、补偿问题。
法官根据唐男提出的授权书,认为17名特务中,除其中1名特务已死亡,另外16人均将对国民党的损害赔偿及抚恤金债权让给唐姓男子。
法官审酌国民党当时每月支付唐男的生活费、工作费、两岸平均国民所得及国民党曾答应“从优抚恤”,认定每人每年可获赔1万8000美元,另审酌每名特务入狱刑期,判唐男可获赔280万82美元,相当于新台币8000多万元(新台币),全案可上诉。加拿大华人网 http://www.sinoc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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