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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豪被绑遭索10亿 十年后张子强党羽要收4亿尾款

www.sinoca.com 2011-03-09  新快报


张子强

高级督察吴宇凡。

富豪妻子(架太阳眼镜)以证人身份出庭作供。据中新网

  港富豪被绑遭索10亿 十年后张子强“党羽”勒索4亿尾数

  警方高级督察卧底,两嫌犯落网,法院前日开庭审理此案

  香港某富豪上世纪90年代遭张子强绑架。事隔逾十载,两名自称为张子强党羽的男子,于2009年间分别发勒索信给该富豪的妻子、母亲等人,要求其履行“当年承诺”缴付4亿元余款,否则“玉石俱焚”并附上恐吓照。

  7日,该案在香港法院开审。两名男被告依次为陈威行(58岁)和郭炳根(61岁),均报称无业,他们被控于2009年9月22日至12月17日间串谋勒索,二人均否认指控。

  恐吓会危害子孙几十人

  据控方开案陈词指,2009年9月23日,该富豪的母亲位于香港南湾的寓所,收到一封寄给富豪妻子的信,信中写上两个手机电话号码,并附上一张电脑记忆卡,卡内储存多幅照片,包括该富豪三兄弟的照片及工作地点照片等。

  同年10月12日,该富豪妻子胞弟再收到一封信,信中写上“请勿试图挑战我们的底线,愿望尽快履行已订的承诺!”署名为“张”和“Z”。11月 23日,该富豪母亲寓所收到第三封信。信中署名“Z”的人要求其家人尽快“兑现当初以家庭名义向我们许下的承诺”,否则会用上“全家族之兴衰及子孙上下几十人的安危为赌注”。

  警方跟踪并拘捕两名被告

  香港警方去年底接到投诉后,即介入调查勒索信一事,港高院前日播放涉案录音对话。

  警方派出有组织罪案及三合会调查科高级督察吴宇凡,假扮该富豪妻子的私人助理,化名PaulWong跟勒索者接触,并于2009年12月4日及 12月16日,两度跟勒索者通电话,警方指跟吴联络的勒索者为被告陈威行,而两次对话属同一人。两段对话分别历时8分35秒和11分32秒。

  警方跟踪陈威行,发现陈确是两度跟吴对话的人,并发现郭炳根在同一时间内均与陈为伍。直至12月16日下午3时许,两名被告在旺角朗豪坊闲逛,当陈跟吴探员通话完毕后,一早埋伏的警员上前进行拘捕,陈逃走时弃掉手上的手提电话。

  要求讨回赎金尾数4亿元

  自称姓“张”的陈威行在两段对话中,虽有夹杂粗言秽语,不过语气平和,态度颇为客气,跟卧底有商有量。陈威行在电话中指该富豪家人当年答应交十亿元给他们,更以“家族名义”跟他们谈判,后来双方承诺先收六亿元放人,尾数四亿元以分期形式交付。分享到:

  当卧底多番质疑,陈威行指,当年因他们是跟该富豪母亲等人谈,所以今次希望跟他们再度谈判。陈威行承诺,他们得手后会“鸡飞狗走,永远离开香港”。

  在第二次对话中,陈威行又透露是“死鬼大佬”张子强临死前吩咐一定要收回余数,又要求该富豪家人交出诚意,先付4亿元的一至二成即8千万元赎金,才再商量。该案将继续聆讯。(据中新网、《香港商报》)

  富豪之妻爆出惊天案情

  张子强身缠炸弹见A富豪

  新快报讯 涉案富豪妻子前日以证人身份出庭作供,由她口中爆出当年这宗惊天大案的案情。当她被问及绑架一事时,承认收到勒索者寄给她一张有一名腰缠炸弹的男人的照片,令她联想到丈夫被绑架一事;又爆出当年亲自跟张子强见面交涉时,张向她提及当他绑架A富豪的儿子时,将炸弹围着自己跟A富豪见面。

  收首封勒索信当恶作剧

  前日,该富豪妻子在多名保镖保护下现身香港高等法院作供,作供时间不足半小时。她在庭外笑言出庭“没压力”亦“不紧张”,当被问到会否担心丈夫再被绑架时,她轻松谓,“唔会有下次啦!”

  富豪妻子在庭上表现紧张,虽然选择以广东话作供,惟不时不自觉用上英语作答。她供称,当她收到第一封勒索信时还不以为意,以为有人“恶作剧”,当收到第二封信时,她感到不开心和情绪低落。主控官要她翻看勒索者寄给她的数码照片,她确认当中包括她丈夫的照片,及一张照片中,有一个戴上面罩,腰缠炸弹的男人。

  当年单对单与匪首讲数

  该富豪妻子在庭上亲口承认,丈夫当年被张子强绑架,信件令她回想当年的事,当主控官要求她再看一遍“腰缠炸弹男人”的照片时,她用英语表示“我唔想再看了”。她解释:“因为张、绑架我老公的人话畀我听,绑架A富豪个仔时,用炸弹围住自己见A富豪。”她表示,当年其与张子强就丈夫绑架一事单对单交涉时,张跟她透露上述的事。

  痛苦回忆拒回应赎金问题

  主控官多次查问其,在何时何地跟张子强交涉,及当时张要求的赎款和最后交出的赎款时,她均以“忘记了”、“不知道”作回应,只强调对方要求“大量”赎金。她最后以“够了(enough)”拒绝再回应赎金问题,并自称:“我唔想再讲番呢样,好痛苦(very painful)。”

  另外,该富豪妻子提及她从来没见过张子强的同党,此次亦是首次有自称为张子强同党的人跟她联络,不过张曾亲自向她承认他有同党。(据《香港商报》)

  张子强

  祖籍广西玉林市,1955年4月7日出生,绰号“大富豪”、“变态佬”。1996年5月23日,张子强及其同伙绑架了A富豪之子,勒索赎金 10.38亿元港币;1997年9月,张子强及同伙又一次绑架香港某富商,勒索赎金6亿元港币。张子强等人于1998年1月25日在江门外海大桥检查站被抓。1998年11月12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张子强犯罪集团进行宣判,判处张子强等人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12月5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张子强上诉案进行审理,终审决定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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