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勒索富商 昔日亚运女将庭上哭诉:我不是妓女(图)

www.sinoca.com 2010-12-09  中国新闻网 


被告陈学殷连日出庭情绪均不稳,在犯人栏内听到X为她求情,更是不住的低头饮泣

  据香港中通社报道,曾代表香港出征亚运的划艇女将陈学殷,涉嫌在今年5月以性爱视频勒索72岁富商300万港币。继神秘富商X出庭作供后,27岁的被告陈学殷7日上庭自辩数小时,不断饮泣,她称发现丈夫有外遇后开始与该富商发生关系。控辩双方证供目前已完结,法官裁定将案件延至本月13日进行控辩结案陈词。

  亚运女将庭上哭诉:我不是妓女

  案件中的被告陈学殷,1998年曾代表香港参战曼谷亚运会,获女子双人划艇赛第4名。

  7日在区域法院的聆讯上,陈学殷哭着叙说,2005年在任公关时与已婚富商X相识,初识她时富商即先后送上5万和2万港元的支票,并附上示好的字条,称想与她交朋友,且日后每次见面均会把100至数千元的“小费”连同纸条塞给她。

  X日前作供时表示,后来索性聘请陈学殷到其公司担任文员,月薪8000港币,每月私人再给她1万元。工作不足一年,陈因怀有男朋友的骨肉而结婚,X亦送上10万元作贺礼。他承认前前后后给予被告超过15万元,陈学殷则表示金额为30万元。

  陈学殷称,曾直接向富商表态视其为“干爹”,直至今年才开始和对方发生性关系。她称,计划离婚的时候,X答应供养她,但条件是两人需发生性关系。她深信X是爱她的,所以答应其要求。两人先后两次到酒店开房,至第三次,X本约她共进早餐,但却在酒店房间等他,她一开门,惊见对方脱光衣服,令她大怒喊道:“我不是妓女”。

  陈学殷早前否认勒索控罪。她称后来X未再照顾她,感到被欺骗感情,故想以勒索吓唬对方,实际上并没有所谓性爱视频。

  72岁神秘富商:她是个好女孩

  事件“男主角”富商X早前曾以身体欠佳及失忆为由拒绝出庭,后陈学殷的辩护律师提出反对,质疑X是否因富商身份诈病不露面。至6日X首度出庭作供,法庭以其在社会上有地位及家人不知悉事件为由,批准他在屏风后作供以将身份保密。

  年届72岁的富商X称于5月12日接到恐吓信,被告扬言以手机偷拍两人性爱片段,借此勒索300万港币。X随即找律师朋友商议,再到警署报警。翌日X在警方陪同下与陈学殷见面,指X未能给她300万元,陈追问可给多少,警员即表露身份,将陈拘捕。 法官听罢控方案情后,裁定陈勒索罪表证成立。

  “陈小姐(被告)是一个好女仔,她有了小孩,生活好辛苦。她经济不好,没有钱给孩子交学费……如果她有罪,希望法官大人给她一次机会,”富商X在作供后代被告求情,令被告一度放声大哭。

  控方:被告“精心策划”勒索

  控方7日盘问被告陈学殷近两个小时,问题均围绕她与X的交往是否完全基于“金钱”。控方质疑陈深知X是有钱人,想和她发展亲密关系,并直指她“精心策划”了这次勒索行为。

  控方进一步指,被告若只想借恐吓令X出现与她见面,为何在信件中列明金额、户口号码及付款期限?但被告一一否认这些指控,称“当时很生气、很乱,没有仔细想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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