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香港文汇报报道,香港52岁的二手车商周锦华借所谓“驱鬼”为名,诱得有学习障碍的19岁干女儿三度上门与他性交,后又涉两度强奸对方。法院陪审团8日商议后,一致裁定被告三项以虚假借口促致性交及一项强奸罪名成立,至于事主供称“不记得”的那项强奸罪则不成立,案件押后本月30日判刑。
控方案情指,被告于去年3月至5月在其住所内,以进行“驱鬼“仪式为名与女事主性交,去年9月8日于私家车内强奸她。
被告被指多番侵犯干女儿,女事主作供时表现紧张,但对于辩方指她“钱债肉偿”时矢口否认。法官8日将判刑押后,以索阅被告的心理报告、女事主的心理及创伤报告。加拿大华人网 http://www.sinoc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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