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一名年仅13岁未成年少女为偷尝禁果,网上四处结识男网友鬼混,事后不但撰写「情欲日记」,又向堂姐和女教师自爆性经历,4名男子先后因此惹上官司,其中一人承认两项非礼罪,5日被判社会服务240小时。
据《明报》报导,香港区域法院暂委法官林嘉欣表示,若非知悉受害女童的态度,法庭会毫不犹豫把无业被告关家豪(28岁)送进监牢。法官强调,虽然少女出于自愿,但法庭有责任保护未成年儿童,绝不容许被告所为,批评关嫌明知对方未成年仍讨便宜,但于被告过往无犯案纪录,遂只判社会服务;关家豪闻判后仰天兴叹。
法官指出,纵然辩方指被告没有企图掩饰所作所为,实时认罪,免却少女出庭作供的尴尬,而少女也没受创伤,对事件无悔,仍乐于在互联网四处寻找性伴,还与人分享其它性经历,看过其日记后,只能对此表示遗憾;但从法律上少女无力保护自己,不能视少女自愿与被告发生亲密举动,希望被告日后汲取教训,好自为之,否则如有再犯,大有机会将他判监。
报导说,这名就读初中一年级的少女,去年4月在网上认识被告,其间向关男透露自己只有13岁,不久两人相约见面并发生性关系。少女一个月后向中学女教师和堂姐详述性经历,全案因此曝光,警方获报后将被告拘捕。加拿大华人网 http://www.sinoc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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