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岁大专女生疑因家中有鬼怪作祟,得年长女友人介绍一名六旬男子「驱鬼」,在家进行「驱鬼仪式」时,被诱骗性交。两男女昨于荃湾裁判法院被控三项协助及教唆及以虚假藉口促致他人作非法性行为罪名,暂毋须答辩,案件押后十一月十三再讯。据悉,案中女事主最近阅读一篇法庭新闻,知悉自己受骗才报警。
两被告为家庭主妇黄美燕(四十七岁)及综援汉卢福义(六十三岁),均获准各以二万元现金及人事担保外出,但不准踏入女事主居住的屋范围。二人被控于本年十月四日及十月六日,分别于事主于屯门的寓所及女被告于屯门友爱的寓所,协助及教唆及以虚假藉口促致他人作非法性行为罪。
控方庭上透露,女被告早已认识女事主,于上月四日遇上女事主,并要求到女事主寓所参观,两人到达单位后,女被告即指女事主寓所有鬼怪作祟,遂联络男被告到事主寓所「驱鬼」,但期间却是男被告与事主发生性行为。
控方续指,男被告两日后在街头与事主相遇,又表示发现她的寓所附近有很多鬼怪,到女被告寓所再次进行「驱鬼仪式」,期间又再度跟事主性交。控方表示,二人被捕后,在警诫下否认控罪,指当时只是进行「仪式」,并没有进行性交。案件编号:荃湾刑事三三一六――二○○九。加拿大华人网 http://www.sinoc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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