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情同父子的李登辉与陈水扁于去年绝裂,陈水扁向台北地检署告发李登辉涉嫌洗钱近新台币17亿元,因为事涉前台湾地区领导人身份,全案由特侦组接手侦办近1年。这期间李主动提答辩状,表明未涉洗钱并喊冤;但特侦组最近突然向北检调“巩案”案卷,认为该案与洗钱案有关连,不排除约谈李突破案情。
据最新一期台湾《壹周刊》报道,2008年底,陈水扁出庭为前“调查局长”叶盛茂隐匿扁家洗钱情资案作证时,突然检举告发李登辉,指李在掌权期间涉嫌利用人头户将总数近17亿元的不明资金,分为34笔汇往新加坡等国家,其中有6亿元汇回台湾,掀起轩然大波。
案子因与李登辉有关,特侦组以2008年度特他字第111号立案,将李列为被告,由检察官林慧负责侦办。知情人士指出,特侦组内部除了调查这个洗钱案,亦从资金流向勾勒出相关案情,另全面了解李登辉可能涉及的相关案件,如“国安”密帐等,不排除约谈李突破案情。
李登辉被扁指控后,对扁相当不满,但他除了对外极力否认扁的说词,私下也委任律师展开法律行动,主动向特侦组提出刑事答辩及声请调查证据状,显然对扁的指控相当在意。
李登辉1994年成立“巩案”秘密金援南非执政党3.4亿元,检调查出其中1亿元被用来炒股,2003年起诉前“国安局”会计长徐炳强、出纳组长刘冠军;全案因切割起诉,目前尚在侦办中。加拿大华人网 http://www.sinoc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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