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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水扁任内八年出访11次 每次贪污3万美元(图) |
www.sinoca.com 2009-09-23 中评社 |
扁政府的机密外交弊案昨天侦结,“最高检”特侦组查出陈水扁在“总统”任内出访十一次,每次都将“外交部”提供的零用金留下三万美元,汇到美国给陈致中留学使用。办案人员形容扁出访频繁,是“食髓知味”。
联合报报道,同案被起诉的还包括“国安会前秘书长”邱义仁、“外交部前政务次长”高英茂,两人在“安亚专案”中诈领五十万美元旅行支票,部分旅支竟然在外国赌场兑现。
特侦组以贪污治罪条例的侵占公有财物罪起诉陈水扁,如果罪名成立,最重可处无期徒刑;多了一项重罪,对于即将移审高院的陈水扁而言,能否获释再生变数。
据调查,陈水扁在八年“总统”任内,共出访十一次,每次都由“外交部”提供零用金,一次是八万美元,其余十次都是十万美元;扁每次都留下三万美元现钞,交由吴淑珍汇往美国给陈致中使用,共计侵占公款卅三万美元(约台币一千万元出头)。
陈水扁辩称,他历次出访,只有一次有零用金,且不可能有剩余,因为其他“元首”或政要来台访问时,他馈赠红包都包一万美元,强调他没有侵占“外交部”的零用金。
不过,“外交部”相关官员证词都说,扁每次出访都留下三万美元,且有亲笔签收的领据;至于给外宾的礼物、馈赠,都由驻外使馆先行负责,没动用“总统”的零用金。
检方并查出,扁领取三万美元后,吴淑珍就会派陈镇慧到银行汇美金,其中一次是扁领取隔天,就汇三万美元到吴景茂帐户,陈致中赴美留学期间,这些美金全汇到陈致中在美国的花旗银行帐户。
邱义仁被认定在2005年间,利用“国安会秘书长”职务,向“外交部”诈领安亚专案的外交经费五十万美元;当时高英茂从外国打电话回台,指示“外交部”以异常方式拨款,被认定是帮助犯。
邱义仁亲笔签领的五十万美元旅行支票,有十三万三千美元在美国拉斯维加斯赌场出现,有廿万七千美元在其他国家兑现,另有十六万美元旅支至今尚未兑现。检方质疑,如真用在机密外交,怎么还会有未兑现的情形?加拿大华人网 http://www.sinoc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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